开展表格式专项监察 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09.03.2016  16:15

  为确保“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江西煤监局2月17日下发《关于对省属国有煤矿开展专项监察的通知》(赣煤安字〔2016〕17号),由省局组织三个监察分局,从2月下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用40天的时间对省属国有煤矿开展一次表格式专项监察。

  重点监察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6〕10号)、江西煤监局《关于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两个会议纪要》和对四个矿务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落实情况。此次监察采取将上述监察内容设计成表格,从地面查资料和井下现场对照表格要求逐项逐条进行检查。通过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切实整改存在的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有效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监察分局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表格式专项监察。2月23日至26日,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杨市龙带队,对萍乡矿业集团的安源、白源煤矿对照表格进行监察,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6条,责令停止采掘头面2个。(李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