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袁州区柏木乡欲强行开山采石

25.06.2014  12:44

6月14日,一辆大型挖机开进宜春市袁州区柏木乡石下村庵前水库库尾,遇田开路、逢林挖树,一条长约2公里宽近8米的道路在青山绿水旁格外显眼。这是柏木乡为引进南氏集团旗下的混凝土公司进山开办采石场做的前期准备工作。

据知情者透露,早在5月底,柏木乡有关部门根本没有听取石下村新屋、庵前、上屋等组的村民意见,就已经与企业签下合同,将在庵前水库库尾山上开办采石场……

乡村两级包办代卖村组山林

庵前水库是一座位于袁州区柏木乡石下村的小二型水库,该水库始建于60年代,主要灌溉石下村7个小组的1100亩粮田。2013年,柏木乡曾向上申请90万元的维修资金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在水库库尾有一座石下村庵前组的后龙山,山上有成林的杉树、油茶树等乔木灌木,植被下储存着大量的青石,在青石间有一汪清泉,是新屋、上屋、庵前等组2000多人的饮用水源。

庵前组组长袁东仔得知上述“招商”情况后,征求了全组群众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不同意在后龙山开办采石场,并拒绝签字,理由是担心山体破坏后会影响村民饮水水源,引爆石头会影响水库和村民安全,毁林开采会致使粉尘弥漫,村民身体健康及庄稼将受到影响。

6月13日,由石下村村支部书记袁桂根牵头,南氏集团分别向新屋组、上屋组派发修路征地预付款3万元和2万元,庵前组组长拒绝接收征山补偿预付款。6月14日上午,在庵前组组长袁东仔不知情的情况下,乡、村干部组织袁毛牙、袁林等5人成立庵前组理事会,并携带大量现金进村入户,请村民签字同意,同样遭到村民拒绝。与此同时,一辆大型挖机已经开进庵前水库库尾,半天就挖出了2公里的泥泞山路。同日下午,柏木乡即派出8名干部进驻庵前组,要求村民同意在他们权属的山林修路,20多位村民上路拦截,阻止挖机毁林开路。

6月15日,乡村干部仍要强行开工修路,更多群众齐聚山林阻止修路,乡村干部才暂停作业。庵前组组长袁东仔激动地说:“乡政府怎么能擅自买卖村组集体的山林,又怎么能在未取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修路?” 新屋组原组长袁桃生说:“乡里招商引资开办采石场只顾眼前利益,常年流失的泥土将毁掉水库,水库下游2000多位村民的生命安全谁来保证?

招商引资岂能逾越法律法规

在庵前水库大坝上,一块水泥砌成的封山育林牌上写着:2010年10月即日起,东至寨下镇、西至西岭村、南至柏木村、北至寨下镇的公益林实施全封山,期限为长期,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在山上采石、取土。

为此,记者先后来到袁州区森林公安局、宜春市国土资源局袁州分局、袁州区水务局采访。

对柏木乡在庵前水库库尾开办采石场一事,袁州区水务局表示全然不知,该局汤姓副局长表示,目前水库的管理与维护是由乡村两级承担,但是水库管理应该遵循《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

同样不知情的还有袁州区森林公安局,该局邹姓副局长表示,之前没有人举报柏木乡干部在毁林开路,更不知有人要在封山育林区建设采石场,并称将会采取相关行动。

随后,记者在袁州区政府信息网上了解到,《袁州区封山育林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在封山育林区内,严禁从事下列活动:非法采伐林木;未经批准,擅自采石、采砂、取土、采矿、开垦林地。若有未履行封山育林领导职责,致使封山育林工作推动不力及森林资源遭受严重损失的,区监察部门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在采访中,宜春市国土资源局袁州分局矿管股股长余平源说:“目前,庵前水库库尾建设采石场的相关手续已经到位,工作人员也到现场查勘,其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中,现在鉴于村民反对,应立即暂停其办证手续。”袁州区森林公安局综治股张股长说,在全封山区域申办采石场,需要山权所有人向乡镇林业办公室申请,经辖区林业工作站审批,并到现场勾图确定采伐面积和数量后,再上报区林业局林政股核实,最后经林业局党委集体研究才能取得采伐许可证。目前,石下村庵前组未向林业部门申请采伐许可,在该组所属的山林砍伐属于非法行为。

部分干部欲“霸王硬上弓

6月18日,记者来到柏木乡政府,与副乡长何启萍、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袁桂根、石下村村支部书记袁桂根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记者问为何偏要将采石场选在水库集水区?为何无视封山育林政策的存在?又为何在采矿许可证尚未完成时,硬要急忙修路?

副乡长何启萍对此不以为然,他说:“针对可能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投资方承诺会建设预防建筑,水库集水区很大,在小部分山区砍树采石不会影响水库安全。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袁桂根狡辩称:“封山育林也是看的,石头山上长不出树木。

石下村党支部书记袁桂根信誓旦旦地说:“招商引资工作非常困难,我们是想让投资商项目落地,让地方经济得到发展,更何况采石场得到多数村民同意,采石场项目迟早还是要上的。”当记者提出看下村民同意意见书时,他表示村民都是口头同意。

蹊跷的是,6月17日,记者从下午5点至晚上10点,在上屋组、新屋组、庵前组随机调查中,其中的年轻人、中年妇女、老年人等没有一个人同意将后龙山变成采石场。

6月19日,石下村庵前组全体村民发来了《村民联名请愿书》,68位在家的村民强烈抗议乡政府及村干部擅自出售后龙山作为采石场,他们不需要眼前利益,需要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

6月20日,袁州区森林公安局综治股张股长致电记者,该局已经派遣工作人员前往柏木乡调查情况,并通知柏木乡停止一切非法活动,并将大型挖机撤出了山里。目前,柏木乡毁林不足10亩,未达到立案标准,只能通过口头警告制止非法砍伐山林行为。

有关事态发展,记者将继续关注。(陈化先)

短 评

法律和民意比金钱更重要

庵前组后龙山的石矿资源被企业看中后,与乡政府签下协议开办采石场,项目遭到村组多数村民反对,庵前组村民更是集体请愿,要青山绿水,不要每亩230元的经济补偿。既然民意如此鲜明,乡政府为何仍然强行征山征地?

况且,在一座全封闭的公益林里开办采石场,首先需要产权所有人同意,才能逐步申请,经林业部门批准后,才不违反袁州区封山育林政策。即便如此,《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仍是开办采石场难以逾越的法律界限。

群众不禁要问,村民集体反对的,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乡党委政府为何仍我行我素?

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柏木乡在开展中,希望柏木乡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让每一位党员干部认真体察群众愿望,听取底层群众声音,而不要为了所谓“招商引资”制造干群矛盾,更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干着知法犯法的事情。

法律和民意比金钱更重要。(陈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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