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孕妇唆使4岁女儿偷钱 被发现自称一时糊涂

09.01.2015  12:21

晨报讯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绝大多数父母的心愿。然而,今年28岁的来沪女子黄某竟然唆使其年仅4岁的女儿在金山卫镇一家农贸市场行窃,不料被摊主发现,当场逮了个正着。

监控录像显示:1月5日上午9时30分许,黄某带着4岁女儿小童来到金山卫镇一家农贸市场打算行窃。她们在市场内四处闲逛,到处寻找作案目标。转了20多分钟后,终于来到一个卖蔬菜的摊位前,黄某看到老板娘正忙着做生意,且存放现金的抽屉还开着。

为了不引人注意,黄某并没有自己动手,而是将“任务”交给了小童。黄某佯装买菜,老板娘只身来到摊位前帮黄某挑选蔬菜,而小童则偷偷溜进摊位里偷钱,被隔壁摊主发现并一声呵斥。蔬菜摊位的老板娘一把抓住小童,并跑到摊位里一看,存放现金的抽屉已经被翻过,便马上报警。

面对民警询问,小童现场指认其偷钱是受母亲黄某唆使,民警当即把黄某带至派出所进行审查。

我和女儿刚到上海,身上没有钱了,一时糊涂就叫女儿去偷了。”黄某交代。

据金山卫派出所民警徐警官介绍,由于黄某已怀有三个月身孕,根据她的违法情节,公安机关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其女儿因年幼不予处罚。

类似案例并不鲜见。去年10月14日下午,闵行公安反扒民警姜峻和同事一起出现在“平安英雄”推介会上。没想到,现场居然遇到小偷“自投罗网”。“当时三个女子和一个5岁小孩已经逛了四五家店,最后小女孩在一家精品店内偷了营业员一部苹果手机。”姜峻说:“女孩下手时,三个大人围住店员,分散其注意力。事后,女孩告诉我,她是被妈妈逼着出来偷的。原来,女孩是其中一名女子的亲生女儿。在多年的反扒经历中,经常能接触到这样被父母带着出来行窃的孩子。有的甚至是姐姐长大了,妹妹接着偷。

针对未成年人、“两怀(怀孕和怀抱小孩)妇女”盗窃这一问题,上海警方也曾在政策上进行探索。去年,上海警方曾尝试性在浦江镇设立一处独立场所实践新刑诉法关于指定监视居住的规定,并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缩短移交审查、审判周期,减少监视居住的时间,在法律框架内对处置怀孕期、哺乳期的犯罪嫌疑人做出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