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授予全国高校创业教育先进单位

30.06.2014  18:00

      日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2014年工作年会上获悉,我校与清华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30所学校一起被授予“全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并成为江西省唯一一家常务理事单位(第二届)。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写入学会工作报告并宣读,校创业教育研究指导中心主任梅小安出席会议并领奖。
      来自全国120余家高校会员单位的200多名代表参加了6月27日28日在西南交大召开的这届年会。大会总结了第一届理事会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表决通过了第二届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名单和学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会长人选名单。会议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副会长,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史宗恺主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校积极倡导和开展创业教育,坚持将“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办学目标放在首位,构建了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的方法体系和保障体系,形成了具有财经高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人才培养效果显著,社会反响越来越好。(文/教务处  编辑/孙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