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13.07.2016  13:07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2013-2015年度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结果的通报》(赣就教字〔2016〕5号)和《关于表彰全省2013-2015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赣就教字〔2016〕6号),我校在2013-2015年度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江西省2013—2015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黄春文和崔建锋被评为“江西省2013—2015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省教育厅评估专家认为,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显著。通过第三方(麦可思公司)开展的就业工作数据调查显示,我校在就业率、专业与企业岗位对口率、毕业生薪酬收入、就业现状满意度等方面均达到国家优秀水平。就业工作得到国内各大媒体的关注并予以宣传报道,彰显了学校办学和就业工作的社会效益。

省教育厅评估专家指出,我校毕业生就业基础性工作扎实、规范有序。就业管理方面,以制度化为保障,以信息化为手段。就业指导方面,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成效显著。就业服务方面,积极主动拓宽就业市场,并充分与兄弟院校分享市场资源,涌现出徐莉、双超军等具有代表性的一批大学生创业就业典型,创造了众多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佳绩。希望我校进一步加强“双创”教育和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与职业化为一体的专任教师队伍,进一步探索创新学生学业考核办法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