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被追尾 男子第二次酒驾被抓被吊销驾驶证

26.02.2014  18:08

  自认为酒后清醒,林某喝完酒后开车载朋友回家,未料在途中被撞,虽然林某属于被撞方,但被交警查出酒驾,而且他还有“前科”,上回酒驾他的驾驶证被扣了半年,这回直接被吊销了。

  事发于1月15日凌晨,林某在安溪县城某KTV喝完酒后,感觉自己喝得比较少,人也比较清醒,心想大半夜也碰不上交警,便自告奋勇驾驶小车载朋友们回家。途经官桥乌冬格路段时,正常行驶的林某猝不及防被林某仁驾驶的小车追尾,相撞十分猛烈,两部小车均严重变形,损坏严重,双方车上人员也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安溪官桥交警中队民警赶往现场处理,并对双方驾驶员抽取了血液样本,进行酒精鉴定。经现场初步勘察,林某仁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经酒精检验鉴定,林某仁并未饮酒,而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5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车。

  民警在调查时发现,林某于2013年4月25日凌晨曾因酒后驾车被安溪交警查获,被记12分,罚款1000元,扣留驾驶证半年。

  由于林某已经是第二次酒后驾车被查获,昨日,安溪交警部门依法对伤愈出院的林某处以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东南早报 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刘伟岗)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