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取消两名辱国候任议员就职资格

16.11.2016  14:38

   

 

  11月15日,媒体在香港高等法院外等候。当日,香港高等法院就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提请的司法复核案作出判决,裁定两名候任立法会议员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两人的议员资格被取消。新华社发(王玺摄)

  新华社香港11月15日电(记者颜昊 周雪婷 夏凡)香港高等法院15日就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提请的司法复核案作出判决,裁定两名候任立法会议员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两人的议员资格被取消。

  香港各界对判决结果普遍表示尊重和支持,认为裁决结果彰显公平公正,有助于平息宣誓风波,对立法会后续事务有所帮助。

  两名候任议员在10月12日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就职宣誓时,故意使用侮辱性语言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宣扬“港独”。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和特区政府随即就两人是否能够重新宣誓提请司法复核。

  高等法院15日下午开庭聆讯,原诉法庭法官区庆祥就司法复核案作出判决。判词认为,两名候任议员于10月12日就职宣誓时的表现,无论在形式或内容上,都显示他们拒绝依照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及《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誓言。

  高等法院裁定,自10月12日起依法取消两人就职立法会议员的资格,两人占据的立法会议席已悬空。同时,高等法院还颁布若干禁制令,禁止两人声称有权或以立法会议员的身份行事,禁止立法会主席为两人再次宣誓监誓或准许为两人的宣誓监誓。

  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欢迎法庭的裁决,目前正在研究判词再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11月15日,媒体在香港高等法院外等候。当日,香港高等法院就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提请的司法复核案作出判决,裁定两名候任立法会议员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两人的议员资格被取消。新华社发(王玺摄)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已得悉法庭就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对《宣誓及声明条例》和《立法会条例》内有关条文的阐释,特区政府会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上述裁决和跟进行动。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尊重法院的裁决结果,认为法院的判决有助于厘清立法会主席的权力和责任,在日后有例可依,对处理未来立法会的事务也有帮助。梁君彦说,将尽快启动议员补选程序,也希望社会公众可以聚焦立法会的后续工作。

  立法会议员李慧琼表示,裁决结果彰显公正公义,希望可以平息此次宣誓风波。她认为,该裁决清晰体现《宣誓及声明条例》、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要求。

  立法会议员林健锋对高等法院的裁决表示支持。他希望,立法会能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对有违规和违法行为的立法会议员严格依法处理,让立法会尽快恢复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