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修订印发《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

14.10.2013  11:10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08年以来全省林业系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的发生,按照《江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的规定和2013年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省林业厅对原有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进行了全面评估,重新修订印发了《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原赣林厅发〔2008〕17号文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