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基本完成“裸官”调职工作:866名干部岗位有调整

27.07.2014  10:59

记者从广东省委组织部获悉,广东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完成全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干部9名、处级134名、科级以下723名。

广东“裸官”集中广深等地

有关资料显示,广东共有“裸官”2190名,其中市厅级干部22名,占1%;处级干部301名,占13.7%;科级以下干部1867名,占85.3%。

对“裸官”进行摸查,源于今年2月26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广东省反馈巡视情况时,提到广东一些地方“裸官”问题突出,并要求对“裸官”开展专项治理。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高度重视,先后两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裸官”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调要全面核查“裸官”情况,抓紧对“裸官”任职岗位作出调整,明确提出省管干部“裸官”调整工作在4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干部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并多次就“裸官”任职岗位调整的政策措施、方法步骤等进行认真研究。

据悉,由于历史、地缘和人文等原因,广东“裸官”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等地。规定要求,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干部,要限时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

裸官”上升通道被堵死

经与家人反复商量、再三考虑之后,广东东莞市一位年届41岁的干部蔡某某,鉴于妻子和孩子均移居香港,选择向组织递交了辞职。这是广东强力治理“裸官”的一个缩影。

不仅“裸官”上升的通道被堵死了,而且已在重要岗位上的干部,按照规定也要进行调整。其中,21个地级以上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了对干部任职岗位的调整工作。

广东省委党校副校长杨建伟说,“裸官”不一定是贪官或作风有问题,他们中不乏有工作能力、有成绩的干部,但公众对公职人员的政治伦理要求很高,普遍认可对他们不得提拔、在要职上的也要调整的做法。

要么迁回家人,要么接受调整

对经过甄别、确认属于应当调整岗位的干部,要么把家人迁回来,要么接受组织调整,只能二选一,不能兼得。这是广东省委组织部门对“裸官”治理工作确定的基调。

省委组织部提供的一份工作报告中,对选择调整其岗位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按程序报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并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作出调整。调整的9名省管干部中,6人因接近任职年限、免职后没有再安排其他职务,3人调离现职岗位、改任其他职务。

来自省委组织部的资料显示:广东“裸官”的地区差异很大,粤东西北地区“裸官”数量很少,比如揭阳、茂名各有2人,潮州、河源各有1人,这些地方在很短时间内就完成了调整任务。

对“裸官”从严管理限制提拔

广东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将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编实、编密、编牢制度的“笼子”,建立起对“裸官”的刚性约束,是裸必报,隐瞒必核,凡提必限。

省委组织部研究室负责人表示,对“裸官”实行从严管理、限制提拔、调整岗位,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使“裸官”这个词成为历史。 羊城晚报记者 尹安学 通讯员 王景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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