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法院探索审判权改革 审判长直接签发判决书

26.11.2014  12:50

        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为了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享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操作,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在全省法院中率先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除法律规定须院长(副院长)审批外,裁判文书均有该院审判长、执行长签发后即对外发送,并对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目前已选人25名审判长、执行长。

  “明确合议庭及法官的办案责任,更好地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谈及推行此项改革制度时,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院长雷虹如是说。

  审判长直接签发判决书

  “我们现在办案压力与以前相比增加不少,来不得半点马虎。”谈起探索实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新选任的审判长、审监庭庭长陈长权深有感触地说,审判长主要负责所在合议庭的案件判决书签发,同时自己也要办案。

  谢欢(化名)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时间长达5年的人身保险,每年须缴纳1万余元。今年上半年,已经缴纳4年保费的谢欢,觉得自己购买的保险不划算,随后找到该保险公司协商,并提出退还保费的要求,但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谢欢一纸诉状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还已经缴纳的5万余元保费。受理该案后,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11月19日,陈长权准备签发判决书,工作细心的他,发现案件事实跟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存在出入,他随即组织办案法官对原、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核对。

  “现在西湖区法院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而审判长成了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11月24日,陈长权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说。以前案子签发可以依赖庭长、分管院长,现在自己要对自己及合议庭法官承办的案件负责,一个名字签下去就意味着这件案件生效,“每签发一个案件都非常认真、谨慎”。

  全省首家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去年12月,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部分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启动了为期

  年的司法公开、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改革,江西并不在试点范围内。

    据介绍,为更好地体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新理念,解决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享受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操作,杜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出现,今年上半年,南昌市西湖区法院组织法官,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福田区法院学习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经验。之后,该院结合本院实际现状,从该院选任25名审判长、执行长,制定了《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优化审判权配置实施方案》及《审判(执行)长选任方案》。据悉,该院系全省首家探索实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法院。

  昨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院长雷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一改传统的庭室分工管理模式,打破庭室界限,淡化庭室长的行政色彩,重新整合审判资源,将全院人员按职责、任务分为业务类和综合类两大块,将原有的庭室按业务功能划分为25个审判合议庭及执行组。”同时,该院为了提高办案效率,还特设少年案件、劳动争议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发回重审案件等4个专属合议庭,5个执行组、4个司法辅助组织和5个综合管理部门。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与其他法院不同的是,西湖区法院采取合议庭随机分案的方式,将民事案件分给全院所有的法官办理。同时,该院还积极推行院领导办案制,让院领导、各业务庭庭长编入相应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带头审理案件。

  “现在开庭……”10月30日,随着法槌敲响,一起合同纠纷案在该市西湖区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而坐在审判长一席的竟是该院“一把手”雷虹。

  “探索司法改革后给我最大的感受是,现在‘一把手’经常开庭审理案件。”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张世民告诉记者。原来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一般都不直接办案,而现在把案件签发权交给审判长后,这些原来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法官”,得以从繁重的案件审批中解脱出来,回归法官本色。

  “通过探索司法改革,改变了过去行政部门有法官职称不办案或少办案的历史。”该院

  究室负责人张涛也表示同样的看法,以前他只是单纯的处理行政事务,对具体的审判实践毫无接触、缺乏实践,材料内容空洞,“现在通过办理一些案子后,不仅能提高审判业务能力,同时对行政管理方面也是一次很好的补充”。

  据统计,9月20日~10月20日,西湖区法院院长、庭长共办案35件。10月20日~11月20日共办案45件,同比增长28.5%,该院审判、执行长不仅自己办案,还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审阅辅助法官的案子及裁判文书,并解决了案多人少的难题。

  “让院长、庭长重回审判一线,同时明确合议庭及法官的办案责任,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雷虹如是说。

  法官对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西湖区法院目前实行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除少部分根据法律规定须院长(副院长)审批外,大部分裁判文书经审判长、执行长签发后即对外发送,并对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

  “执行长负责制下的团队办案模式,对年轻执行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倒逼执行长通过加班办案学习经验,提高自身执行战斗力。”西湖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卢日久如是说。“由执行一线的执行长负责签发法律文书,缩短了审批时间获得了有利执行时机,改革后第一个月团队平均结案28件,整体结案数是上个月的3倍。

  为保证案件审判质量,西湖区法院还通过审管办、信访监督、发回重审监督等举措“盯防”案件办理,从源头上杜绝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该法院还设立了案件质量评估委员会,由10余名资深法官组成。  “如果案子判决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二审改判,将启动错案责任追究制。仅靠老经验办案,明显感到跟不上‘脚步’了。”陈长权深有感触地说道。该院探索实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倒逼法官提高业务水平,现法官自学法律知识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