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少年维权岗薪火相传

14.07.2014  16:46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传来喜讯,该院少年庭被江西省未保办、共青团江西省委、省综治办认定为2014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这是1999年、2006年先后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后,首获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该院长期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为保障青少年维权工作持续、有序、长效开展,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围绕一个中心。该院坚持按照“一转变二结合一渗透” 的工作特点,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少年案件审判庭为阵地,以整体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把单一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转变到综合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和各类民事、行政案件;把刑事案件和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与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有机地结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开展司法救助相结合;把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渗透到法制教育中。

  二是畅通两个渠道。优化涉少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至少年庭审理,并缩短涉少案件立案流转时间并加强审限管理,从而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网络渠道,通过 “法官妈妈”QQ群、“西湖爱心家园”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及时发布法制宣传活动新动态,增强与公众互动,解答青少年法律疑问,扩大了法制宣传效果。

  三是依托三大平台。该院不断创新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思路,逐渐创立特色品牌,取得了社会广泛的关注与影响力。依托“为孩子父母学校”、“道德讲堂”、“我的成年日”三大平台,通过聘请心理专家作为授课老师,用身边的实例,挽救了一批濒临破裂的家庭;树立道德模范、诵读经典,教育和引导青少年要弘扬爱国精神、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走入大学、未管所,给年满18周岁的青少年举办成年礼,让青少年明确肩负的责任与使命。

  四是突出四大重点工作。以注重审前调查、强化法庭教育、巩固帮教成果、加强法制教育为重点,全面开展少年综合审判工作。通过查清失足青少年的犯罪成因、成长背景、帮教条件,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防止重新犯罪。灵活运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法,通过设立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法制宣传工作,提高了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青少年维权工作事关祖国的明天和希望,该院将以满腔的热情,以高度的使命感,薪火相传,积极投身青少年维权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贡献自已的力量。(蔡锦芳 赵珮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