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开辟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绿色通道

29.05.2014  18:18
  5月28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凡云、执行局长陈文、副局长刘伟红与承办法官一行把慰问品、司法救助款10000元送到申请人陈娜家中。

  2011年6月12日,陈娜、蔡军因交通事故被撞伤,将事故主要责任人王强告上法庭。西湖区法院判令王强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5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强分文未付,陈娜向西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该院查询了王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工商等信息,均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王强无固定收入,平时靠跑“摩的”维持生计,家里困难无履行能力,2013年6月19日该院决定对王强拘留十五日。

  执行法官在走访中得知陈娜被撞伤后留下终身残疾,高位截瘫,大小便功能障碍,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后续治疗费用无着落;陈娜11岁的儿子蔡军伤残十级,正在读小学;陈娜受伤后只能躺在轮椅上,一家三口住在约10平方米的出租屋内,一家人的生活只能靠陈娜丈夫打零工得以维持。该院以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为特困申请人陈娜申请司法救助款一万元。

  据悉,此次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排查涉民生执行案件45件,已执结案件42件,执行到位标的83.35万元,总体执结率为93.33%,其中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和抚养费纠纷的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为100%,纳入司法救助6人次,发放救助金16万余元。

                            (刘伟红 卢日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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