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民事审判“四心”获好评

26.02.2014  18:02

  2013年,南昌市西湖人民法院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办案理念,全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700余件,结案率达85.2%,其中:调解、撤诉结案976件,调撤率达56.2%,这得益于该院在审判中所采用的“四心”工作法。

  一是服务“贴心”。该院法官接待当事人像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热情,一声问候,一杯茶水,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亲和力,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消除当事人的顾虑,营造温馨、和谐的氛围。该院还创新性地开展审务进社区活动,变以往的坐堂办案为上门服务,让法院的服务更直接、更快捷,使司法服务更加能动。同时,审务进社区不仅能建立社区纠纷案件审理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更能起到预防纠纷,增强社区居民的守法、维权意识,切实为辖内居民提供贴心的法律保障

  二是听案“细心”。民事审判不仅仅依靠法条,而要做到法律精神、原则与规则的统一。既要考虑判决合法性,更要考虑社情民意、公序良俗,以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作指导,选择适用法律规则来裁判案件,这样才能做到裁判公正。在日常审判中,一个案子来了,该院法官既要看卷宗,又要实地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平衡各方利益,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实方案。在一起因工伤导致劳动纠纷案件中,原告先后多次对雇主提起仲裁和诉讼,主审法官把自己关在办公室,用三天仔细研读完所有案卷材料后,多次把原、被告请到法院,与他们面对面沟通交流,细心解答双方的问题,晓之利害。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商定了补偿数额,签订了和解协议,多年恩怨也彻底解决。

  三是办案“耐心”。基层法院的大量民事案件都是些家长里短的纠纷,涉及到孩子、车子、票子,该院法官审理此类案件,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综合案件的各个因素,深入了解案件的起因,细心观察当事人的言谈举止,充分掌握当事人内心活动的心理底线,把握时机,找准关键,对情绪激动当事人,反复耐心做工作,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化解怨气,对矛盾易激化的案件,通过律师、社区、亲戚朋友做不通工作的,再次通过庭长、分管副院长、院长做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做到“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四是审判“精心”。该院对民事案件从立案起诉到案件审结的每个环节都精心办理:保全时精心安排工作人员到车管所、银行、房管部门办理,审理时精心记录当事人辩论观点,制作法律文书时精心适用相关法律,并及时在审限内完成,做到质量效率并重。在一起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对各自为婚房投入资金的多少争执不下,又均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审判法官结合双方陈述,对所掌握的材料、线索进行仔细梳理、精心分析,根据婚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期限,结合双方汇款的时间、金额,当事人之间的短信等证据,计算出原、被告各自对房屋的投资款项和装修等劳力支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合理分割。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服判并自动履行。(吴云 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