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连续八次蝉联省级文明单位

16.05.2016  04:47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被省文明办再次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这已是该院第八次获得此项殊荣。

  该院紧紧围绕上级有关要求,制定《西湖区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工作目标细则》,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小组组长,推出多项文明创建新举措。

  一是创新开展道德讲堂。该院将道德讲堂活动与文化建设、廉政教育等工作结合,将其打造为法官思想教育的新平台,法院队伍凝心聚力的新纽带,法官综合素质提升的新载体,每年举办不少于8次的道德讲堂,以“规范司法行为”“廉洁·公正”“ 走群众路线,树道德新风”等内容为主题,将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其中,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赏。

  二是做大做强文化建设。该院定期开展法律培训班、法官庭审考评、优秀法律文书和案件评比、速录员技能考核等活动;鼓励支持干警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和专项业务培训,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备,拓宽知识视野;开办书法培训班,请优秀书法老师每周来院教授书法课程;开放法官活动室、电子阅览室,体育健身房等。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每年均发表宣传、信息、调研稿件1500余篇。

  三是成立青年先锋队。该院成立了一支由37名法官组成的青年先锋队,通过与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大力弘扬学习雷锋精神,提升志愿服务理念,发挥文明单位在志愿服务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社会反响强烈

  近年来,该院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首批‘青少年维权岗’”和“全国军人军属维权先进单位“等省、市、区100余项荣誉称号。(吴凡云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