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西藏50年历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造就辉煌巨变
人民网北京9月9日电 9月8日上午,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在拉萨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中央代表团团长俞正声在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下午,人民网强国论坛专访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党组成员、当代研究所所长、西藏历史和当代政治研究专家廉湘民以及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藏学出版社总编辑、西藏当代问题研究专家毕华,以“跨越50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造就西藏辉煌巨变”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点击查看访谈页面
六方面治藏方略体现我党对西藏工作的认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重大举措,特别是第一次系统性地提出了治藏方略。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召开,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至此,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掀开了西藏历史的新篇章。
廉湘民表示,这一治藏方略是在对我们党60多年来西藏工作的全面总结基础上提出来的,是西藏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做好西藏工作需要长期遵循的准则。
治藏方略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三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是关于西藏工作的战略思想和重要原则。战略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所提出来的,即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随后,习近平对治藏方略表述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即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
三是围绕解决西藏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对达赖集团斗争的方针政策不动摇。
四是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五是指出了西藏的发展之路,也就是中央关心、全国支援和西藏各族人民艰苦奋斗相结合,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
六是强调做好西藏的组织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强调打好党在西藏的执政基础。
廉湘民表示,在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之际,西藏正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通过继续坚持和贯彻落实这一治藏方略,西藏必将实现长足发展和长期稳定。廉湘民曾与许多从事涉藏研究和涉藏工作的朋友们进行过交流,交流中,他们均对治藏方略表示了高度的认同,认为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西藏工作的认识水平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同时对西藏的未来充满着更加美好的期待。
解读俞正声在纪念大会上的讲话:提出四点要求
廉湘民指出,俞正声的讲话对西藏未来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他说,俞主席讲话最大的新意和亮点就是充分体现了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会议的精神,并对如何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民族团结,围绕着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所指出的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进行阐述;二是要依法治藏,这也是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西藏工作的重要原则;三是促进西藏的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西藏工作的落脚点就是全面提高西藏各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是西藏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年内发两个白皮书体现国家对西藏工作的高度重视
廉湘民介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白皮书是今年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第二个关于西藏事务的白皮书(编辑注:今年4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西藏发展道路的历史选择》白皮书)。在一年之内就一个领域发表两个白皮书,是非常罕见的,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西藏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西藏自治区在我国发展大局中的重要程度。
廉湘民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实施以来,保障了西藏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促使西藏文化得到保护和延续,保证了西藏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权利,保护了西藏美丽的自然环境。西藏各族人民通过这个制度充分行使了各项民主权利,极大地提高了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这一制度不仅促进了西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且有力地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可以说50年来这一制度在西藏的实施是非常成功的,它也必将进一步推动西藏社会的全面进步。” 廉湘民说:“这一白皮书指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实行的必然性,全面梳理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实施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深刻指出了它的未来发展方向。”
僧尼全部参与社保 解决看病难、养老难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被提到重要的高度。在西藏的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中,有一个不可或缺的群体,就是僧尼,他们是实现西藏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富裕中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访谈中,毕华也谈到了目前已将寺庙在编僧尼(即出家入寺的宗教职业者)全部纳入社保体系这一重要举措以及其深远的影响。
据毕华介绍,西藏目前有1780多座寺庙,在编僧尼有4.6万多人。如何把这个僧尼团体纳入到国家的社会保障当中,是西藏一直要面对的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
近些年来,特别是2011年,西藏自治区为解决区内的寺庙僧尼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建立这样的制度,维护僧尼这个团体的社会保障权益,自治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和自治区的僧尼特点,颁布了《西藏自治区寺庙僧尼参与社会保险的一个暂行办法》,将寺庙僧尼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中。为了落实《暂行办法》的全覆盖,自治区的财政每年也拨出二千多万元,实现在编僧尼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最低生活保险的保障制度。
这项制度和政策的落实,得到了广大僧尼的拥护。一些僧尼说,以前僧人的养老依靠寺庙的收入和信众的布施度过一生,现在有了养老保险,养老更有保障了,这是西藏自治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
2013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西藏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其中在介绍社会保障体系一段中提到,政府关心关爱广大僧尼,将寺庙在编僧尼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僧尼年满60周岁的按月领取养老金,标准为每月120元,尼姑年满60周岁、僧人年满65周岁的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达赖的分裂言论是从历史上否定自己
今年4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关于《西藏发展道路的历史选择》的白皮书,白皮书中明确地指出达赖喇嘛所鼓吹的“中间道路”的实质是分裂中国,一语道破了达赖集团近些年来在国际社会不断地鼓吹、大肆兜售的“中间道路”、“大藏区”、“高度自治”的实质。
毕华说:“‘中间道路’既不符合中国的宪法、法律、基本制度,也不符合西藏的历史、现实和民族关系,更是有悖于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从历史角度来看,达赖喇嘛鼓吹的这一系列言论也是谬论。毕华解释:“西藏和平解放之后,中央政府曾经对西藏建立自治区的问题和达赖喇嘛、班禅大师进行过协商。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时,十四世达赖喇嘛当选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当时他在筹备委员会成立致辞中讲到,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标志着西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成立西藏自治区不仅是适时的,而且是必要的。他说:‘由衷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平等、团结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而现在,他却说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没有实质内容,要另搞一套。所以,他显然是忘记了自己当年信誓旦旦的一个表态。”
毕华说,西藏自治区成立5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就非常明确地回答了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所走的民族区域自治之路,是中华民族大团结之路,是人民当家作主之路,是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之路,是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弘扬之路,是可持续发展之路。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把这条路走下去,才能使西藏的未来更加美好。所以,作为藏学研究者,我们要不断地把西藏的发展建设成就和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道路自信向国内外进行宣传和介绍,使更多的人了解西藏的事实,戳穿达赖集团,否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别有用心。(王喆、乔外、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