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强化基层社工作 突出抓好“一号工程”

05.05.2014  10:12
          基层社是供销社开展为“三农”服务的前沿阵地,是供销社事业的立社之本,是衡量供销社兴衰的重要标志。失去了基层社,就等于失去了主战场,供销社在党委、政府和农民心目中的地位也将随之消失。今年宜春市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恢复改造新建一批乡镇供销合作社”,因此,我们宜春市社务必把基层社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一号工程”抓好。
          一要加快基层社改造重组和创新发展。按照“空白抓重组、薄弱抓改造、较强抓提升”的分类指导思想,全方位推进基层社的恢复重建工作。要切实解放思想,只要是遵守合作制原则、承认合作社章程、坚持为农服务的各界社会力量,都可以参股甚至控股基层社建设。要多种形式吸纳农民社员、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加入基层社,壮大基层社力量,增强与社员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系。要创新办社方式,按经济区域规划基层社功能,做大做强一批中心集镇社。要顺应城镇化发展新趋势,推动基层社向城市社区延伸,打造一批“小型城镇综合服务体”。要区别对待、先易后难推进建设规划落实,确保已建成的基层社及其服务组织“亮招牌”达到100%。
          二要创新基层社体制和机制。通过融入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村社会管理提供载体,参与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改革,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支持,使基层社承担起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终端建设的各项任务。努力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依托基层社建设基础设施、发展终端网点、组织经营服务、把握关键环节、促进联合合作,面向“三农”发展流通、加工、储藏等项目,开拓专业合作、融资服务、土地托管等领域,使基层供销社逐步成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综合平台,逐步成为区域内农民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最终实现“村社共建、社农共兴”。
          三要把基层社建设作为项目进行推进。全系统要按照《宜春市供销合作社2014年基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把基层社建设项目化,列出时间表,落实责任人,确保今年全系统基层社总数达到146个,乡镇覆盖率达93%以上,建设10个省级标准化基层社。明年起,宜春市政府设立的“引导资金”将重点扶持基层社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