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要求统一着装 买了服装却不被录用

25.08.2015  09:44
原标题:试用期内要求统一着装 买了服装却不被录用

  试用期买了统一服装却没被录用

   有工资可拿吗?置装费可讨要吗?

  小王不久前从外地回浔,为了找一份离家近的工作,几天前她到市区一家名叫“良品铺子”的连锁店应聘。经过交谈,8月16日,小王在大中大一家分店上班,约定试用期为两天。

  第一天上班,小王工作很卖力,可她的装扮却被店长告知不符合店里的要求。

  “店长说要穿黑色裤子,白色衣服。”第二天,小王再次来到店里上班,但因为没有按店长的要求着装,再次被店长说了一顿。看到小王一时也没有统一的服装,于是,店长拿出一套自己的衣服借给小王穿。

  在试用期的两天里,除了着装不规范外,小王的工作表现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店里的人说我来上班没什么问题,叫我准备衣服。

  当天晚上,小王回到家,叫姐姐给她买了白色上衣和几条黑色裤子,高高兴兴地准备第二天穿规定着装去上班。可第二天上午,小王没接到店长通知她上班的电话。着急的小王给店长拨去电话,可对方却叫她不要来上班。

  小王介绍,和她一起试用的还有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子,原本她们都没被录用。然而,电话过后,这名女子却被正式录用。

  “她说我态度有些激动,而且没按公司规定着装。”小王说,在得知有着装要求后,她花了两三百元买衣服、鞋子,可东西买好了却被告知没被录用。为此,小王向九江晨报反映该问题,希望店家能作出合理解释。

  8月18日,九江晨报记者陪同小王来到大中大附近的“良品铺子”,但店长不在店内。于是,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这位陈店长。陈店长告诉记者,小王在店里工作的情况她不清楚,之所以没录用小王,是因为小王没按公司的规定着装,而且小王不愿做长期工。

  “我跟她说了几次着装的要求,但她上班还是穿自己的衣服。”陈店长说。

  面对陈店长的答复,小王觉得不合理,“如果店里要我上班,我肯定会买服装,但如果我先买了衣服,试用后又不录用,我该怎么办。”小王说,现在她既花了钱,又拿不到两天工资,这让她非常气愤。

  记者咨询了江西康润律师事务所的叶志辉律师,他介绍,如何选择员工是企业规定的,但按照《劳动法》,小王有权利要回试用期两天的工资。“如果公司(企业)不支付,小王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记者 汪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