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金白银” 不要“空头支票”
本报讯 (记者何宝庆)招商签约“花团锦簇”,项目落地“不见下文”。为防止一些地方以“空头支票”粉饰招商成果,我省以“硬举措”推进重大签约项目“真落地”。记者2月13日从省商务厅获悉,围绕2013年以省政府名义举办的7项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我省采取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调度、现场督察、强化预审等五大针对性措施,力争到活动举办一周年时,签约项目注册率达到80%,进资率达到60%,开工率达到40%以上。
据悉,2014年,我省将重点跟踪推进2013年以来以省政府名义举办的赣港经贸合作活动、赣台经贸文化合作交流大会、江西省与北京市国有企业对接洽谈会、中国光彩事业赣州行、央企入赣投资合作洽谈会、中国国际商会投资江西恳谈会、2013江西(深圳)现代服务业招商会等7项活动签约项目。牵头承办活动的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台办、省国资委等部门,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主抓、谁落实”原则,各自负责承办活动签约项目的调度统计和跟踪推进,项目推进滞后的,须向省政府说明原因;签约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政府是项目落实的主体,明确一名市领导负总责,每个签约项目建立由一名县处级领导牵头、一支服务对接小分队、一份推进计划的“三个一”服务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和具体举措,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推进项目落地。据悉,2014年,省委、省政府将择机专题听取项目推进工作情况汇报。
围绕项目落地,我省将通过每季度召开全省扩大开放推进重大项目调度会,优先保证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的要素供给,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同时,省商务主管部门将加大项目现场督察力度,采取检查合同文本、审批证书、工商执照、验资报告和现场核查项目等形式,每季度赴各地现场对签约项目进展情况逐一落实。此外,为确保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签约项目履约率,省商务部门还将建立重大活动签约项目预审机制,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对拟签约项目进行预审和研究论证,严把招商项目签约关,避免出现长期搁置、难以实施,只圈占资源、不实际进资或不按协议进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