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奖励资金提高 最高累计可达120万

01.11.2013  12:41

11月1日起,多部新法规实施,将影响市民生活。辽宁省见义勇为人员最高累计奖金将达到120万元。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须在用工30日内申缴社保费。

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最高累计奖金可达120万元

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大幅度提高了奖励标准,最高累计奖金可达120万元。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将减收或者免收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和康复费用,见义勇为人员负伤、致残、死亡的,其医疗费、保护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由责任人、加害人承担。此外,《条例》删除原有“不鼓励未成年人实施与自身能力不相符的见义勇为行为”条款,增加“鼓励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进行见义勇为”条款,意在教育未成年人弘扬“见义勇为”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工30日内须申缴社保费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剩余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以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

手机未经同意不得预置“吸费”软件

国家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目的在于解决目前国产手机应用预装乱象。《通知》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生产企业不得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收集修改个人信息的、消耗流量的、损失费用的、泄露信息的、影响正常功能或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的软件。(记者 唐心萌)

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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