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行动识志愿条例 展精神扬建院风采

14.12.2017  17:18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志愿精神,传播志愿理念,形成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志愿者服务条例》的浓厚氛围,2017年12月7日中午我院在连廊举行了学习《志愿者服务条例》活动启动仪式。学工处处长李淑林、保卫处处长凌乐、学工处副处长陈煜琴、学工处副处长黄敏、团委老师刘宇、刘捷以及全院志愿者参加了本次活动。

全院志愿者齐聚在连廊台阶上进行志愿者宣誓。 我自愿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 我承诺: 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 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  传播先进文化,  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有爱、 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宣誓的声音不停地回响在校园上空,为这寒意的冬日增添一抹暖意,传递一份爱心与温馨。最后领导老师以及全体志愿者在活动横幅上签字留名为此次活动划下了一个圆满句号。         此次志愿者宣誓活动弘扬了志愿精神,传递了爱心。接过青年志愿者的大旗,我们将全力以赴,积极奉献,以青春的名义,用扎实的服务,积极的行动,续写青年志愿服务的辉煌篇章,为学院喝彩,为青春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