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要引领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13.05.2015  11:49

      江西省景德镇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化传世价值重大。今年3月3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召开的第40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景德镇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2030)》。为使景德镇市的历史文化遗产的名城保护科学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5月5日上午,经景德镇市市委市政府批准,召开城市规划委员会专题扩大会议,研究老城区保护工作并对陶瓷文化产业园、瓷业文化遗产、老城区中渡口及瓷都大桥段、中山北路东侧地段、老城局部、御窑厂遗址等7个重点规划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审查。
      会上,7个项目设计单位的专家从项目位置、项目概况、项目设计理念、建筑风格、方案分析等方面,分别详细汇报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听取汇报后,与会人员各抒己见,对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审议,并针对部分设计方案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景德镇市市委书记刘昌林在听取汇报和发言后表示,规划要引领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搞好城市规划,对提升城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把现在编制的“十三五”规划和“多规合一”充分结合,形成一个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蓝图。要以省政府2015年1月7日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景德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为统领,以“申遗”为抓手,科学确定总体发展思路,抓住规划编制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形成同步推进、良性互动局面;要统筹考虑产品、产业的差异性运营,避免同质化的恶性竞争;要创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新路径,“活化”利用文化遗产、催生文化新业态。
      刘昌林指出,要以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为载体,进一步强化规划宣传,营造广大群众自觉维护规划的良好氛围。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集中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规划执法人员的专项培训,帮助学员全面、深入地了解规划体系。
      刘昌林强调,规划体系需要高效能的管理监督体系保障实施,要科学立法、强化监督,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规划局、文化局、申遗办等相关部门要合力制定指标体系,确保指标体系科学、完善,以此为项目审批依据,同时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严肃处理城市建设、发展及老城区保护中的违法行为。
      颜赣辉市长指出,规划要坚持法律赋予权威性和严肃性,秉承“多规合一”的原则,坚持小规模渐进式开发,控制老区、加速建设新区,争取地方立法的主动权,保障规划的实施。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搭建平台,吸引和争取多方力量参与规划,也希望市规划局和规划项目设计院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创新,做好组织、技术等方面准备,为规划编制打好高效、高质量的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努力。

(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 王先彪 李艳 张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