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6年内南昌红谷滩新增1处省妇幼保健院

02.02.2015  15:04

  《南昌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对外公示,规划范围包括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含九龙湖起步区范围)、高新区、经开区。

  如有异议,可在2月28日前与南昌市城乡规划局联系。

   规划7处老年人护理院

  根据《规划》,南昌市将形成由龙头医疗机构-主体医疗机构-基层医疗网络-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所组成的层次清楚、结构合理、功能到位的完整的医疗卫生机构体系。

  2020年,南昌全市每千人病床数控制在7张左右。中心城区(含九龙湖起步区)规划综合医院33所(三级综合医院20所、二级综合医院13所);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9所(三级医院6所、二级医院3所);专科医院18所(三级专科医院16所、二级专科医院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2处,社区卫生服务站232处;妇幼保健机构7所;规划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9所;卫生监督所9所。

  其中,在红谷滩新区新增省妇幼保健院1处,在城南片区新建市妇幼保健院1处,并在红谷滩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各新增区级妇幼保健所1处,现有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扩充使用面积。在红谷滩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各新增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处,现有各级疾控中心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扩充使用面积。现有各级卫生监督所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扩充使用面积,新增红谷滩卫生监督所、高新区卫生监督所、经开区卫生监督所。

  按照5万人配置一辆救护车的标准,共设置8处急救中心及分中心,24处急救待命点。同时,规划省级血液中心1处,市级血液中心1处;规划老年人护理院7处。

   停车设施要配套建设

  《规划》要求,各类医院的出入口应面向其所服务的居住区或大量人流来向的位置,尽量设于交通方便、面临城市道路的区域。门诊、急诊、住院区域应分别设置出入口。在门诊、急诊和住院区域主要入口处,必须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及雨棚。

  新建综合医院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机动车停车位配置按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0.9车位/100平方米,社区医疗设施0.6车位/100平方米执行;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按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1.5车位/100平方米,社区医疗设施1.5车位/100平方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