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规则改革断想:增加比赛场次 调整摘牌制度

11.11.2014  13:55

中国男篮如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舆论说得最多的,是呼吁改革篮球体制机制。但是,改革体制机制呼吁了十几年,至今仍未有大的动作。总在最难的地方着眼,既体现了大家的火眼金睛,又极可能成为决策者不作为的借口,因为太难了,无法改。

在暂时不改变体制机制的大前提下,是否就无法作为呢?否。

新赛季,篮协修改了CBA的规则,确定第四节单外援,以保证国内球员能在关键时刻得到使用,得到锻炼。改革方向是对的,但动作太小。要提高国内球员的水平,必然要增加他们的比赛时间,尤其是关键时刻的上场时间。这个时间来自三方面改革——

比赛场次: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比赛场次的增加,涉及赛制的调整。

今年联赛增加到了20支球队,以前常规赛打34轮,每队打34场比赛。而NBA常规赛打82场比赛。当然,即使是欧美球员,打82场对他们来说都太多了,以致伤病连连,近年来不断有声音呼吁适当减少场次。但国内联赛以前的34场常规赛,今年的38场常规赛是太少了,前几年李元伟执掌篮协时曾打过54场常规赛,我认为对中国球员来说,是比较适当的。

从赛制上,可以学习那时的做法,即分南北赛区,同区球队打双主客,这样,每个球队要打36场比赛,不同区球队打单主客,这样每个球队要打20场,常规赛下来,每队要打56场比赛。

现在的38场比赛场次,因为场次太少,每队只要用双外援及5、6个国内球员作主要轮转球员就可以应付一个赛季。但如果要打56场常规赛,则除了双外援,必须有7、8个国内球员作为主要轮转球员才可以应付得过来,否则极易受伤。

这样的好处,增加了球员打球的时间,也增加了上场得到锻炼的球员人数,增加了比赛精彩程度和悬念,也增加了投资者的收益。

因为分区打比赛,打的对手和场次不太一致,所以必须进行分区排名,统一排名对强队比较集中的区不太公允。

各分区前8名进入季后赛,又可以增加比赛的轮次。

因为CBA没有NBA的工资帽、选秀、转会等平衡各队实力的制度,极易造成强者集中在同一个区,所以不能按NBA季后赛进行分区比赛,决出东西区冠军,再由东西区冠军决出季后赛总冠军的做法。而应按分上下区的做法:上半区为(北1对南8,南4对北5)、(南2对北7,北3对南6),下半区为(南1对北8,北4对南5)、(北2对南7,南3对北6)。如果强队都集中在北区,很有可能最后进入四强的都是北方球队,如果强队都集中在南区,也同样很有可能最后进入四强的都是南方球队。这样,对分区的球队相对公平一些。同时,季后赛轮次增至四轮,场次也增加了,同样增加了球员在关键场次锻炼的机会。

外援政策:强队弱队区别对待

外援四节六人次,第四节单外援的外援制度改革方向是对的。但我支持姚明的说法,应该取消亚洲外援。

亚洲外援的做法,不仅挤占了国内球员的空间,而且花大钱养虎为患。因为你并不能因为他们到来而了解他们国家队的打法,却让他们了解了中国所有球员及球队的打法与状况。

在现有的体制机制下,为尽量平衡球队间的实力,可以对外援政策进行调整。

20个队中,进入季后赛的前16名球队(南北区各8名)外援四节六人次,第四节单外援。

后4名球队外援四节8人次,也就是每节都能上两个外援。从外援挤占空间来说,比现在的三外援情况,要少挤占空间。以每节5个岗位,四节共20个岗位算,调整前,外援共挤占10个岗位(亚洲外援可以连上4节,占4个,其他两个外援占6个),调整后,外援共挤占8个岗位。而且,现在是后六名及两支新军都有三外援政策,调整后只有四支球队有外援四节8人次的政策。

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后四名球队第四节可以上两个外援,前16名球队与之对垒,国内球员必须要与外援对位攻防,56轮比赛下来,有很多国内的球员都可以与外援真刀真枪对位拼杀(现在很多情况是外援对位外援的兑子做法)。

人员流动:租借制度可望多赢

现有体制下,球员转会难如登天,而摘牌制度又流于形式。如何尽量加大人才的流动,使优秀潜力新人有球打,使下游球队可以租借到较好的球员?

除了上述的外援制度调整以平衡球队实力之外,可以调整摘牌制度,使之形成类似选秀的做法,当然选中之后是以租借形式加盟。

每个赛季过后,每队向联盟(或是篮协)提交上赛季球员收入情况,并提出7位非租借球员(外援除外),以确保球队主力及主要轮换的不变。上赛季注册登记的其他球员成为可租借球员。

20支队所有可租借球员汇总后按姓氏笔画等一定的排名方式排好。按上赛季最终排名16、15、14、13、12、11、10、9、20、19、18、17、8、7、6、5、4、3、2、1的顺序选择可租借球员(当然是根据实力、表现和上赛季收入情况等综合考虑)

为什么要按这个排序?因为后四名(即17、18、19、20)已经可以在外援制度上获得四节8人次的优惠,而往往13、14、15、16名实力本就比他们高不了多少,所以在选内援时应适当平衡,让这些球队先选。

每个球队可以最多选择租借外队两名球员,每个球队最多可以租借出去两名球员。同时,由专业人士提出租借期间球员管理办法(防止选中后不好好打球、混日子)、薪酬办法及对母队的回报办法,以使各方都有积极性,作为球员,在母队得不到太多的上场时间,可以在新的球队中获得较有保障的比赛空间和时间,得到锻炼。强队则不单自己的球员能得到锻炼,且自己不仅省下了这一年对他的薪酬,还能得到租借队的租借费,更能空出位置,更多提拔青年队的优秀球员感受顶级联赛。较弱的队则可以得到那些在强队可以打10来分钟的优秀球员提升本队的实力。

这样,还可以逐渐使各队球员收入公开、透明,为今后联盟学习NBA的工资帽、防止恶性竞争打下基础。因为要把球员租借,就要公开他们的收入,一旦公开收入,税务系统自然跟进,相信各俱乐部也不敢虚报玩火自焚。

如果这样,高尚、大威二飞、王璞、赵继伟、邵英伦等等以及今后的胡金秋们,应该不愁没球打了。(特约撰稿/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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