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育厅出台规定 引入社会力量监督分设“重点班”

25.11.2013  10:03

  本报讯(记者张武明、李文亭)11月2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出台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新规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名目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要求学校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做到公开透明,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近日出台的《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要求,从201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我省将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各市、县(区)必须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都不得举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考试或变相考试。

  此外,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学校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考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得超过2次。

 

来源: 大江网-江西日报
编辑: 薛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