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政府重大决策要让法律顾问提前介入

01.03.2015  04:35

  中新社广州2月28日电 (程景伟 索有为)广东省政府28日对外发布《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按该规定,广东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论证阶段,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阶段,诉讼、仲裁案件的诉前协调调节及立案阶段等,应当保证有政府法律顾问的提前参与,使政府各项活动全程置于法律的规范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