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县局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3.01.2015  04:58

为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各级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1月12日,九江县国土资源局在全局下发《关于国土系统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的暂行规定》,要求全系统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落实“两报告一承诺”规定,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纪律约束、自我约束。

通知》强调,全县国土系统领导干部在操办本人和配偶、子女及父母的婚、丧、嫁、娶、生日、升学、乔适等事宜时,严格遵守“事先报告、作出承诺、事后再报告”的“两报告一承诺”制度规定。本着一切从简、勤俭节约的原则,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国土系统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前,严格按要求如实填报《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告单》,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和接受监督;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前向局纪检组、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事后及时报告操办实际情况。

通知》还要求,局纪检组要加强对本系统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对不按规定进行申报的,要责令其说明原因。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要求报告、弄虚作假、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