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错位,好心也会办坏事
近日,多名网友发帖投诉称,河南汝州市临汝镇多所学校下发通知,强制教师们在淘宝网购物。网贴曝光了一条被指来自“汝州市临汝镇四中”的信息,称“按照汝州市政府统一部署,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务必在农村淘宝网上购买不低于500元的物品,29日统一到指定地点网购”。
原来,6月19日,河南省汝州市与阿里巴巴集团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宣告河南省的第二个“农村淘宝”项目落户汝州。这一项目是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旨在服务农民,创新农业,有效解决农村“买和卖”的问题,让农民足不出户就能把需要的商品买进来,把农产品卖出去。
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地方政府却在推行中采用了一以贯之的行政命令手段,忽视了市场规律的作用,将好事办成了强人所难的坏事。长期以来,个别地方政府习惯于用思维决定市场,无论对与不对,行与不行,都得我说了算,完全无视市场经济的运行定律。
近年来,国务院多次强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性,要求各级政府机关改变以往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要将政府定位成市场的规范者、政策的制定者、经济的引领者。概而言之,政府应该是建设市场经济的服务者,公共秩序管理者。政府身上肩负着组织经济建设和公共管理这两项最基础的职能。在具体施政过程中应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醒自己要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时刻牢记,服务才是政府正确的角色定位。
服务与强制是相悖的,有服务就不能有强制,有强制就谈不上服务。淘宝能不能在农村立地生根,阿里巴巴能不能被农民所接受,完全在于他们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农村实际,是否受农民的欢迎。农民的选择是相当现实也是相当实际的,用不着谁来强制推广。消费者购买权完全由自己掌握,想买什么,买多少,去哪儿买,都有自己的选择权,不必要强制上哪个网站。如果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服务优质、价格便宜、货真价实,你不让他去他也会抢着去。
在“互联网+”的浪潮席卷下,农村市场成了众多商家争相开发的最后一块处女地。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更应该注意保护农村消费者的购物热情,做好服务工作,用不着过分操心,只需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切忌越俎代庖,用行政强制的手段做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