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晓东:关爱老幼,莫让亲情“走失”

15.06.2015  11:40

  6月13日,中国—南亚博览会场馆发生了28起老人和孩子走失的情况。其中20起儿童走失,8起老人走失,目前已全部找到。警方提醒逛南博会的市民务必照看好自家的孩子及老人,遇到任何困难均可找各个场馆巡逻执勤的民警求助。(6月14日《春城晚报》)

  警方的提醒是在相关走失情况发生后所作出的必然反应,是履行行政部门的职责所在。我国是法制建设国家,即便走失的老人和孩子没能全部找到,也可运用法律手段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在游览南博会期间,家人走失时的确可以找巡逻执勤的民警求助,但面对一天之内发生28起走失事件的情况,我们要思考的有太多。

  首先,无论南博会的内容多么精彩纷呈,让市民乐不思蜀,看好自家的老人和孩子是最根本的和必须的。它不仅是一种职责,更胜似职责。本身带老人和孩子外出游玩就要对他们的生命安全负责,且内在的亲情是无法用原则、职责和规则加以限制和衡量的。

  其实,走失现象在我们身边已并非新鲜事。今年四月底,走失半年的信阳男童被父母找到时已变成“干尸”。在此事中,首先离世男童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人的义务,没有照顾好智障儿童王志强,致使其走失。所幸,王志强在去年10月2日走失当天就进入了救助站。然而不幸的是,半年后当他被父母找到时已离开人世。此事件后来引发了很多争议,大多数人认为救助站应为男童的死亡承担更多的责任,而笔者认为王志强父母所需承担的责任亦不容忽视。6月11日,在承德市汽车东站迎宾路东侧,一位年龄在50岁左右的流浪女子被发现,她自称是沧州河间人,能与人正常交流。但当记者表示可以帮助其回家时,她并没有显示出热情,并表示不需要。时至今日,该女子仍“无家可归”。

  现如今,中国已经提前20年进入“超级老龄社会”。在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发布的《中国老龄社会与养老保障发展报告2013》报告中指出,以重庆地区为例,截至2013年底,重庆市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624.52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8.61%,平均每5个重庆人中就有一位老人。其中:城镇老年人口318.15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50.94%,农村老年人口306.37万,占49.06%。

  以上数据表明,在日新月异、瞬息万变的今天,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农村城市化,人口城镇比重已经超过了50%,钢筋混凝土的大楼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纽带。现今的年轻人为了在城市生存,投入更多的奋斗在工作与事业中,对老人的关注相对地越来越少,独居老人、空巢老人越来越多。

  孩子和老人一样,都是需要倾注感情和关怀的。在我国,当谈及老幼问题时,有一句话已“屡说不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之幼以及人之幼。”对待老幼的态度是关心,还是漠视,是衡量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方面。我国是礼仪之邦,有着五千多年的历史和传承,1986年,根据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将每年农历九月九日的重阳节定为“中国老人节”,借助传统的重阳节,祝愿全国老人健康长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于1949年12月规定每年6月1日为儿童节。无论思想多么根深蒂固,观念多么先进,若不付诸实践,它只是想法和观念。因而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不能只停留在思想、口头和固化的事态上,而应付诸实际行动。

  现代伟人鲁迅有一段名言:“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知否兴风狂啸者,回眸时看小於菟。”意思是说,冷酷无情未必是真正的英雄豪杰,而疼爱小孩子的又如何不会是大丈夫呢?你可知道山中的猛虎兴风狂啸,尚且频频回顾它心爱的小老虎。古有子路负米孝双亲,今有“孝顺哥”。在物化的今天,我们应秉承优良传统,更多地关爱身边的老人和孩子,不让亲情“走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