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安福县“三大”农机惠民措施

25.03.2015  21:03

  一、继续实施购机补贴政策

  安福县自2005年以来连续10年实施农机补贴政策,累计完成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达5484万余元,两万多农户从中直接受益。2015年继续实施农机补贴政策,但贴补方案有稍有微调:一是农机补贴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将直接从事种养殖业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粮食收储企业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列为补贴对象;二是农机补贴品目有所压缩,突出补贴重点,补贴品目由2014年的86个压缩为46个,重点保证粮油生产发展所需机械设备,对插秧机、烘干机、大中型拖拉机、植保机械、联合收割机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

  二、首次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的《江西省201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了全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机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机的推广应用。报废更新补贴机具为: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凡符合要求的辖区内依法报废旧机的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并按规定购置新机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程序主要包括:报废、回收解体、注销登记、申请更新、兑现补贴等多个环节。

  三、首次实施农机化服务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项目试点

  2015年安福县列为全省20个“农机化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试点县之一,项目资金达300万元。2015年,安福县水稻机插、机防、烘干三个关键环节为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内容,对按方案规定达到要求的机械烘干按每吨湿谷20元标准补贴;水稻机插、机防补助标准均为20元每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通过服务向社会力量购买方式,能够有效促进农机化、专业化服务发展,不断提高机械化集约水平和农业生产综合服务能力,对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