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告:便装警察被正装警察群殴,这是什么仇什么怨

10.07.2015  12:23

  “陪朋友去派出所办事,没有想到却遭派出所内的民警群殴!”7月8日早晨,民警陈先生在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长寿派出所办事时,遭到该所十余名民警的群殴,导致陈先生身上多处受伤。目前,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正在介入调查。(7月8日华商网)

  警察在派出所内打群架,群众的权益如何保障?

  便装警察被正装警察群殴,可谓是一个大的乌龙笑话,从网曝的照片来看,陈警官确实遭到了暴力袭击。期间发生了什么情况,打人的派出所缄默其口。还得等到调查结果出来,才能知道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作为普通群众看见这起事件确实有点后怕。今后到派出所去办事是不是得言行谨慎。

  “执法者”犯法是不是该罪加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章对人民警察职责分工,明确规定了应该依法履行的职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同时,在对警察的纪律要求方面也做了明确规定,不得有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行为。在派出所内打架,这是明显是违反《警察法》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作为“执法者”将相关的法律置若罔闻,是不是应该罪加一等。

  协警加民警打人,不要让协警当挡箭牌。

  据受伤的陈警官介绍:十余名民警和协警将自己拽到院子里的一处角落,进行殴打。是什么情况让这些民警、协警发如此大怒。此次暴力事件中,出现了一个起眼的名字:协警。在以往的案例中,但凡是有协警一类的临聘人员,总是被拿来当挡箭牌。

  调查定要秉公执法,还原事件真相。

  便装警察被正装警察群殴,事件一出,网上便掀起了强烈的关注与讨论。公安机关派出所,维护一方治安稳定本是职责所在,这次却成为了扰乱治安的主角。这样角色的反转,怎不会引起群众的强烈关注。宝鸡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双方发生冲突一事已经接到陈先生的投诉,目前督察已经介入调查。

  调查就要秉公执法,还原事件真相,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笔者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