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质疑妻子涉卖淫被抓:避孕套能算证据吗

30.11.2014  12:58

在精神病院住院期间,田菊红展示双手的伤痕。网络截图

对话人物:翟相波,河南省上蔡县司法局干警,其妻遇抓嫖警察起冲突后被刑拘。

对话背景: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司法局干警翟相波的妻子田菊红,11月12日去看望经营快餐店的朋友陈静,遇到警察抓嫖,被锁定为卖淫嫌疑人。田菊红与警察发生冲突,目前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

陈静说,她因为得罪过人,被举报进行卖淫活动。当天警察来抓嫖时,田菊红拉肚子去卫生间。驻马店市东风派出所所长姜舰说,民警发现田菊红手包里有20多个避孕套,就将其锁定为嫌疑人。田菊红从厕所出来后,对民警破口大骂,拒绝接受检查。

警方的视频显示,田菊红手持两把菜刀,朝几名男子挥舞,随后被制服。姜舰说,乘车强行带离田菊红时,田菊红踹烂车窗玻璃后跳车,并在大街上脱衣。对峙几分钟后,田菊红又被抬进轿车。

而田菊红称,她遭到警察恐吓并被喷辣椒水,所以跳车。到派出所后,她遭数人殴打、被喷辣椒水并被皮鞋踩压头。

警方核实田菊红住过精神病院后,第二天送田菊红到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14日,家属得知田菊红出事住院。当日下午,丈夫翟相波在精神病医院见到田菊红。“19日,精神病医院说要强制出院,我不答应,非要警方给一个说法。11月24日,田菊红就被刑拘了。”翟相波说。

最新进展

警方称该女子多次在饭店卖淫

昨日,驻马店公安局回应称,整个执法活动不存在公安民警打人的问题,现已查明,该女子自2013年8月以来,以每次50-100元不等的价格多次在“群仙聚”饭店从事卖淫活动。

驻马店公安局昨天中午在其官网公布的回应称,田某(女,39岁,河南省上蔡县人)自2013年8月以来,以每次50-100元不等的价格多次在“群仙聚”饭店从事卖淫活动。饭店老板陈某(女,55岁,河南省驿城区人)每次从中抽取10-30元,并多次组织容留多名妇女在该饭店内实施卖淫活动。

事情发生后,根据田某家属的要求,法医人员对田某身上的伤情进行了鉴定。法医鉴定结果为田某身上的伤为“擦挫伤”,并非外力殴打所形成。

目前,田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于11月24日被东风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群仙聚”饭店老板陈某因涉嫌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罪于11月27日被东风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华商报记者 刘苗

昨日,华商报记者专访了田菊红丈夫翟相波。

妻子在看守所还穿着病号服

华商报:你现在收到田菊红的拘留通知书了吗?

翟相波:没有,派出所说周一就寄出了,但到现在我也没收到,他们可能寄到我老家了吧。罪名是涉嫌妨害公务罪,但不知道会被刑拘多久。

华商报:她被刑拘后,你有没有委托律师会见?

翟相波:11月26日,我委托律师到市看守所会见了田菊红,对话的内容按规定不能对我们说,但他告诉我他看到的情况,田菊红精神严重失常,还伴有歇斯底里。因为是从精神病医院直接送往看守所的,见她时她还穿着医院的病号服,自己的衣服不知道去哪了,“群仙聚”老板娘在派出所见到她时,她上身就没穿衣服。因为看守所禁止带个人物品进去,所以我委托律师交了500元,叮嘱狱警给她在里面买衣服穿。

手包里的避孕套能作卖淫证据吗

华商报:公安局称,田菊红从去年8月开始从事卖淫活动。你知道这事吗?

翟相波:因为我没有看到证据、证人,只能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另外,我儿子去年9月去当兵才离开家,之前他们母子一直住在一起,说我爱人8月开始卖淫,我觉得这个时间节点是不可能的。

华商报:东风派出所所长说,当天在田菊红手包里发现20多个避孕套,因此将她锁定为重要嫌疑人。

翟相波:20多个避孕套能作为卖淫证据吗?我们没有别的避孕措施,她买的时候我也知道,还说她怎么买了那么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还在她手包里放着。

华商报:田菊红去的那家“群仙聚”饭店你知道吗?老板娘陈静你认识吗?翟相波:那家店离我岳母家50米远。我知道陈静但不熟,田菊红去年认识的。我对我老婆的交友圈不太清楚。警方说她们卖淫,我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事,但警方确实什么证据都没有。

妻子和饭店女老板一起卖“安利

华商报:田菊红做什么工作?

翟相波:早些年我还没去县司法局上班时,我俩一起在驻马店开一家小饭馆,一年能挣几万元。2010年,她抑郁、睡不着觉,有些狂躁,在精神病医院住了53天。之后店就关了,专门在家照顾辅导儿子。去年,她认识了陈静,她们一起卖“安利”。

华商报:你何时知道妻子出事了?

翟相波:11月14日早上,我还在法院开庭,田菊红的一个朋友打电话告诉我,她被送到医院抢救了,我赶紧赶到驻马店精神病医院,看到她后脑勺一个大包,浑身青一块紫一块,嘴里也烂了,下身也出血,浑身不能动。

华商报:为什么她12日被抓,你14日才知道?

翟相波:我们两地分居,我在上蔡县司法局上班,她住在驻马店,我一周才回家一次。警方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一直没人和我联系。他们说不知道我老婆叫田菊红,只听老板娘叫她“韩燕(音)”,可医院登记单上写的名字就是“田菊红”。我觉得他们是故意隐瞒。

我不相信警方文明执法

华商报:整个事件的经过是谁告诉你的?

翟相波:是陈静和她老公张铁志。那天(14日)下午我见到田菊红后就去找他俩,还拿了手机给他们录像作为证据。他们两人都说,田菊红在饭店里就遭受了拳打脚踢。她身上的伤也能证明。我要求警方提供饭店里的视频、她被带入派出所后的监控视频,至今仍遭到拒绝。驻马店公安局现在说,没有打人,文明执法,我不相信。这太令人生气,别的方面我都可以不反驳,但说没有打人,太可笑。我不想拼个鱼死网破,只要他们道个歉。

昨天(27日)上午我还去他俩的饭馆,我问他们是不是给警方做了不利于我们的证言,他们说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打人是事实,他们任何时候说法都一样。他们说,警察几乎每天下午带他们“过堂”,一直弄到晚上,笔录他们没看清楚就被要求签字按手印,不按不让走,他们家还有个12岁孩子,每次不管笔录上写的是什么只能签字。今天我再去找他们时,店已经关了,听说陈静也被拘留了,张铁志去外地躲起来了。

要求异地重新鉴定妻子的伤情

华商报:驻马店公安局说,法医鉴定田菊红是“擦挫伤”,不是外力殴打形成。

翟相波:司法鉴定的结果我一直没拿到。我爱人头上的大包、身上的累累伤痕、子宫出血现象,难道这些都是“擦挫伤”?我们要求异地重新鉴定。

华商报:媒体报道说,精神病医院曾要求田菊红出院,但你不同意。

翟相波:大约是11月19日,派出所说他们要给田菊红办出院手续,说她病好了,之前都是装的,让我把她接走。如果当时就出院的话,就不会有后面这些麻烦事了。(华商报:为什么不接她走?)她入院三天后精神就失常了,一见到穿制服的人就大哭大叫。在她神志还清醒的时候,她跟我说,必须还她清白,如果此事不给个说法,她就要从驻马店市政府大楼跳楼自杀。她说了这样的话,我不敢接她。当时我们曾想和派出所商量,咱们两家共同在出院手续上签字,我们可以先把她接回去,但将来查明是谁把她变成精神病谁要负责。派出所不愿签字,我们也不能签字,就这样一直拖着。24日上午,田菊红被警方从精神病医院带走,听说审讯了5个小时,当晚派出所民警告诉我她已经被刑拘了。

华商报: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翟相波:根据律师的反馈,我希望申请对田菊红紧急救治。她现在的精神状态已达崩溃边缘。所以,无论依据监所管理相关规定,还是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正在患有严重疾病的被羁押人员,都应当得到及时救治。所以我向驻马店市公安局和东风公安分局提出申请,也把申请书寄给了河南省公安厅,但到现在都没有收到回复。今天我去派出所,他们说田菊红的状态“非常好”。我搞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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