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警惕聘任制将公务员改革引入误区

08.05.2014  11:49

  “深圳试点公务员分类改革后的几年内,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人员超过了3200名,但无一人被解聘。谁考核的?怎么考的?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思考。”对于近期引发广泛争议的“深圳聘任制公务员‘零淘汰’现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坦言,现在有些地方为了激活公务员队伍而推行聘任制,这是不对的,反而有搅乱公务员队伍的隐患(据5月6日《人民日报》)。

  日前,浙江义乌30万到60万元聘任制公务员即将上岗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在关注这种“高薪聘任”的同时,也对这种新的任用方式予以了极大关切。显然,人们对“招聘”二字并不陌生,一直以来,除了政府公务员之外,各行各业人员的进入基本上都是采用这一方式,但既是招聘而来的“聘用制”,就意味着有聘用期限,既会被用人单位到期解聘,工作不能满足用人单位要求,也可能随时被“炒鱿鱼”,而所聘用的人员也可以随时“跳槽”,但时下被一些地方当成公务员制度改革的“聘用制”,似乎只是“名义上”的聘用制,不但浙江义乌花30万到60万年薪聘用的公务员,没有明确“解聘”内容,深圳几年来招聘的3200名公务员更无一人被解聘,运用在其他行业意味着“瓷饭碗”的聘用制,被引用到政府公务员身上,同样又“回归”到打不破、摔不烂的“铁饭碗”、“金饭碗”,这样的公务员改革与人们所期望结果显然相差甚远。

  实际上,对于公务员体制的改革,着重要解决的就是现有公务员体制所存在的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显然,人们对公务员严格且相对公平的“逢进必考”普遍予以认可,这几乎没有改变的必要,但对于公务员体制所存在的“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以及缺乏激励机制所造成的干好干坏一个样,普遍存在的慵懒散,对工作缺乏热情、激情,提拔机制中不能任人唯贤等种种弊端诟病颇多。特别针对公务员体制能进不能出的“铁饭碗”,并由此所带来的诸多副作用,社会公众更是“怨声载道”,这也需要改革的重点,但遗憾的是一些地方不是围绕这些弊端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实际意义的改革,而是在方式上打起了改革的“花拳绣腿”,其实只要激活公务员队伍的能动性、主动性,像企业单位那样形成“淘汰制”,是严格考试招录还是市场化招聘都不重要,放着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不去突破,反而在无关紧要的外围上“打太极”,这不仅仅是“伪改革”,甚至还可能将公务员改革导入误区,带到“沟里”。

  其实,至少在目前现实社会廉政形势尚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在严格的“逢进必考”之外推行公务员聘用制是极其不明智的,正如专家所言,公务员法明文规定公务员要通过考试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聘任制公务员的出现有可能给用人腐败留下漏洞,造成新的不公平。实际上还远非如此,我们都知道,能够通过严格考试进入公务员体制内所有人,几乎都是我们这个社会出类拔萃的精英,政府部门本身就占据了整个社会几乎所有的人才资源,而需要做和需要改革的重点,正是“盘活”手中这些宝贵的资源,而不是放着手中的资源不充分“盘活”和运用,任其随着时间的流失而“贬值”甚至浪费,反而动用公共财政花高价向社会再次购买,这不但会造成公务员队伍的进一步闲置和臃肿,更会形成恶性循环,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衡量,不解决公务员的常态化进出流动问题,不能让现有资源得到从分利用,任何方式重新纳入,不仅徒劳无功,更会加重财政负担。

  尤其需要警惕的是,涉及公务员群体利益的改革,本身就具有很大的挑战性,一些地方正是出于回避各种问题矛盾的原因,不敢触及真正实质性的改革,而是用一些“花拳绣腿”或是借“摸石头过河”的名义进行一些方式上的改变,甚至玩起文字游戏,由此下去不但会贻误改革机遇,更会把改革引入歧途。因此,笔者认为,国家应从顶层对公务员改革方向进行设计,把促进社会公平作为改革的底线,不允许借公务员或所有改革的名义制造新的不公平,更不能被这种“花拳绣腿”的所谓改革把真正的改革带到“沟里去”。如此,于国于民均是祸不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