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方开展“捕狼”行动 追捕命案逃犯

27.04.2016  09:52

即日起至12月31日追捕命案逃犯;开展为期三年打击“盗抢骗”行动

  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犯罪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整治打孔盗油等涉油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从4月26日至12月31日将开展“捕狼”追逃专项行动。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江西省公安厅决定,从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同时将正在开展的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严厉打击整治打孔盗油等涉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纳入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之中。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针对当前侵财犯罪趋势,抓住盗窃、转移、销赃等重点环节,突出街面巡逻防控,突出网络巡查和寄递管理,强化对临时出租屋、旅馆业、网吧娱乐场所等实名制管理,加强销赃窝点追查,坚决遏制“盗抢骗”等侵财犯罪的上升势头。

  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跨区域系列团伙犯罪、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销赃犯罪、街面犯罪和惯犯累犯等犯罪,打击盗窃、抢夺、诈骗、销赃、打孔盗油等犯罪活动,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此外,为全力追捕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在逃犯罪嫌疑人,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公安厅决定自2016年4月26日至12月31日,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以追捕公安部B级、部督及故意杀人在逃人员为重点的“捕狼”专项行动。将集全警之力、聚全警之智,用尽一切力量、穷尽一切手段,力争通过为期8个月的专项行动,做到现发命案逃犯等重点逃犯全部抓获归案;历年命案逃犯等重点逃犯数量明显减少。(刘波 首席记者 张宁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