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教育厅2016年第二批科技计划专项经费1425万元
近期,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下达全省2016年第二批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共计3175万元。其中,下达省直单位专项经费1655万元,下达我厅专项经费1425万元,占省直单位的86.11%。
该资金是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16号)等文件下达的,主要用于支持科技重大专项、基地和人才计划建设。
我厅获得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14所高校的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资助计划及杰出青年资助计划。其中,杰出青年资助计划15万元/人。
获得资助的学校及资金分配具体如下:
1.南昌大学,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头人资助计划320万元,杰出青年资助计划210万元;
2.江西师范大学,杰出青年资助计划60万元;
3.江西农业大学,杰出青年资助计划75万元;
4.江西中医药大学,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头人资助计划150万元,杰出青年资助计划60万元;
5.江西财经大学,杰出青年资助计划15万元;
6.南昌航空大学,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头人资助计划50万元,杰出青年资助计划120万元;
7.华东交通大学,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头人资助计划155万元,杰出青年资助计划60万元;
8.江西理工大学,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头人资助计划5万元,杰出青年资助计划15万元;
9. 东华理工大学,杰出青年资助计划30万元;
10.景德镇陶瓷大学,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头人资助计划10万元;
11.赣南师范大学,杰出青年资助计划15万元;
12.南昌工程学院,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头人资助计划50万元;
13.井冈山大学,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头人资助计划5万元;
1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头人资助计划5万元,杰出青年资助计划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