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煤矿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

16.02.2015  15:37

 

 

 

江  西  省  发  电

 

                发电单位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签批盖章:龙卿吉

等级  特急·明电        赣安办明电〔2015〕14号        赣机发      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全国煤矿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

精神的通知

 

各产煤设区市安委会,省能源集团公司:

2015年2月11日上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召开煤矿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深刻剖析2005年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等事故原因,并对春节前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李万疆主持会议,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宋元明出席会议。

黄玉治指出,“2·14”事故暴露出煤矿企业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麻痹松懈和侥幸大意思想,在技术管理方面不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和制度,制定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不合理,在现场管理方面存在劳动管理和应急处置混乱等问题,同时也反应出属地监管职责不落实、监察执法不严格等问题。全国所有煤矿、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都要深刻吸取教训,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对待,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绝不能让悲剧再次重演。

针对春节前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黄玉治强调,各地要深入贯彻执行“1+4”工作法,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一是督促生产矿井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严格现场管理,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停产分析整改;二是国有大矿要带头落实“五到位”,灾害严重矿井要进一步减少采掘工作面数量、减少下井人员数量、减少煤炭产量,坚决杜绝“三超”,严防大矿发生大事故;三是督促节日期间停产矿井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通风、排水、巷道维护等工作,停产检修煤矿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责任制;四是严把煤矿复产验收关,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不同类型停产煤矿的复产程序,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验收程序不规范、验收标准不严格的要及时提出书面监察意见;五是严肃煤矿事故查处,及时约谈有关地区和煤矿企业负责人,所有煤矿都要在春节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并覆盖到所有矿工;六是进一步完善节日期间应急预案和专项措施,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预防,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李万疆要求,尽快将本次会议精神向政府汇报,在春节前对所有煤矿、所有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并于3月10日前将会议落实情况汇报至国家煤矿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特提出以下要求,请你们认真执行。

一、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警示教育必须覆盖全省所有煤矿、所有职工。其中,省能源集团公司负责省属煤矿的警示教育,各产煤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所辖市县属和乡镇煤矿的警示教育。

二、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按照《江西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必须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三、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切实安排好节日值班值守工作,坚持专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四、严格煤矿节后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要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第一轮的基础上,结合第二轮复查认真开展,对煤矿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条复查验收,要求必须严格;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坚决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合格一处,验收通过一处,复产一处,严禁未经复产验收的矿井擅自复产复工。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