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推进法治上饶建设,市民宗局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健全完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具体抓的普法机制,落实与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创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二是强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措施。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区域自治法、江西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等。深入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等。深入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系列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培训,开展民族宗教系统综治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宣传周等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咨询、印发资料等方式,围绕本局工作重点以及少数民族群众、信教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通过举办讲座、学习讨论、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自学等方式,加大系统内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力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是大力推进普法执法有机融合。把普法与执法紧密结合起来,使执法过程成为生动的普法实践。将法治宣传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环节、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等形式向社会大众传播法律、宣传法律,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深化普法,严格执法,进而提升法律素养,树立法治信仰。
(供稿:上饶市民宗局 史 伟 杜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