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让正义的力量推动法治中国前行

02.01.2015  11:56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日电(记者王龙、张丽娜)岁末年尾,呼格吉勒图父母与自己的老朋友一起吃了顿家常饭,他们还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案的赔偿决定书,依法获得了国家赔偿。这意味着,经过9年奔波,呼格案最终画上了公平正义的句号。

  呼格案虽然已经终结,但这种以蒙冤者生命推动法治进步的形式是社会难以承受之重。人们期待,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东风,能够让公平正义成为法治中国的新常态。

  通过呼格案再审,事实真相被还原,公平正义得伸张,冤案追责已启动。同时,在申诉渠道是否通畅、冤案追责能否形成机制、公检法如何制衡等问题上,这个标本案件都给社会带来了很多思考。在依法治国成为全民期盼的背景下,其警示意义愈发珍贵,指引着法治中国前进的方向,让正义普照大众,让良知温暖人心。

  其实,无论是递出“真凶”偿命书的干警,还是面对再审时呐喊“追责”的网民,本身都是一种崇尚法治的正义力量。这种正义的力量不是出于一刹那的惺惺相惜,或者片刻的价值共鸣,而是发自肺腑的共同向往。正是这种正义的力量,形成法治社会运行的框架。

  而依法治国的进程,需要的不仅仅是案件重审、纠错,还要在全民共识中,寻找避免此类案件发生的最佳路径,让真相之上没有迷雾,从汲取的教训中向好变革。如此,才能最终回归正义的起点,彻底避免悲剧上演。

  从这个意义上讲,呼格案带给中国法治进程的,不仅仅是进一步确立了司法追责有效路径,也带给作为个体的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信心。让法治中国的公民,不再是可以任意“格式化”的弱势者,而是一个个能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写的个体。

  呼格案在宣判无罪的那一刻已经成为历史。国家需要发展,时代需要进步。新年到来,法治中国“喜新不能忘旧”——欣喜于那些彰显正义与良知的法治新常态,不忘却那些推动法治进程的里程碑式的名字。如同呼格一家人在2014年最后一天的希望:从此自己的小家恢复平静的生活,但愿中国大地再无冤案,祝福人人都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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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