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让“看得见的手”勒住脱缰的药价

26.03.2014  18:12

  记者24日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黑龙江省将于4月1日起制定和调整165个品种药品价格,平均降价幅度24.33%。本次价格调整后,黑龙江省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药价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通过此次价格调整,将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药品价格市场,减轻广大患者的经济负担。(3月25日《黑龙江日报》)

  放眼全国各地,药品价格脱缰的现象屡见不鲜,让药品价位归于理性成为关乎民生的一项大事,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平抑了药品价格,减轻了患者的用药负担,迎合了广大患者的心理需求。作为“看得见的手”,理应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以行政手段补缺市场在药品配置过程中出现的短板,真正实现药品合理配置的目的。

  现实中,很多药品生产生以及销售商,对于利润小、盈利少的药品,常常持有拒斥态度,不仅肆意提高药价,而且还将廉价药品剔除出市场。比如,近日媒体上报道出的“甘草片”绝迹现象,就是由利薄所导致的。如此,如果单纯的依赖于市场自我调配,就会产生“劣币驱除良币”效应,将价格低、疗效好的药品挤出药品交易市场。该现象的长期存在,不仅对患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影响,而且不利于药品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对患者而言,最为称心的药品并不是越贵越好,而是一些具有疗效好、价格低特征的药,既能治病又能省钱。但是,由于成本价格过低,流通、售卖环节中的商家无法满足利润需求,不惜提高药品价格或者擅自将廉价药品剔除出药品市场,来赚取更大的差价。从这个角度而言,廉价药品的绝迹,其实是过于倚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产生作用的真实写照,符合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律。但是,在这种现实下,就不能再形成“市场依赖症”,将药品价格调配的权力全部下放到市场手中,有必要依赖于行政手段进行强制性规定和约束。

  诚然,伴随社会的发展,药品更新换代也在所难免。但是,药品的新陈代谢,还要考虑社会群体的感受和需求,不能只考量利润高低、盈利多寡,完全忽略了药品价格高低在公众内心的承受力。从这个角度来看,物价监督管理局的做法,就是充分行使了手中的行政权,通过强制手段实现商品生产商、销售商以及患者三方利益的最大化。

  当药品市场自我修复功能孱弱时,就有必要让“看得见的手”及时出手,对市场自我调配中的不合理现象进行纠偏。唯有如此,才能为药品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从而牢牢勒住疯涨的药价,让每个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