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与忘掉

13.04.2016  00:32

  □陈蓉

  人生一世,会经历很多事情,好的、坏的,美的、丑的,顺利的、别扭的,利己的、利他的,让人愉快的、令人苦恼的,可谓形形色色,五花八门。有些事情人们记得牢,有些事情人们忘得快,这都是很自然的。人是有记性的,同时又是有忘性的。问题是,记住什么,忘掉什么?这可以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也可以是人为的过程。

  一般来说,对于过五关斩六将的荣耀,人们更容易也更愿意记住,甚至在各种场合津津乐道;而对那些走麦城的教训,人们往往容易遗忘,或者刻意回避。还有一种情况,人们容易记住自己对别人的恩惠,同时却又容易淡忘自己受人之惠。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从这个角度看,人们的记忆取向是自然的,完全可以理解。但人是有思想、有品格的,一些思想杰出、品格纯正的人,往往有着更高的境界。比如,在记忆的取舍上,就有这么一个小故事,可以给我们一点启示。

  经济学家孙冶方和舞蹈家资华筠都是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常在一起开会。一天,孙冶方得知资华筠是著名学者陈翰笙的学生,便主动告诉她:“你的老师是我的引路人。我是在他的影响下,参加革命并且对经济问题发生兴趣的,所以我很感谢他。”后来,资华筠把这件事告诉了陈翰笙,陈老却说:“不记得了。”资华筠以为老人年事已高,记忆模糊了,奇怪地说:“人家大经济学家称您是引路人,您倒把人家忘记了!”不料,陈老十分认真地说:“我只努力记住自己做过的错事--怕重犯。至于做对的事情,那是自然的、应该的,记不得那许多了。孙冶方选择的道路和成就,是他自己努力的结果,我没什么功劳。”

  一个铭记着自己的引路人,念念不忘别人对自己的恩典;一个却不记得自己做过的好事,而只努力记住自己做过的错事。这种情怀与境界,非比寻常。

  感恩是一种美德。老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事实上,这句话所表达的不是一种现状,而是一种追求,完全做到的人并不多。即便如此,也不应放弃这种追求,因为记住别人对自己的好,以感恩的心态对待他人,以宽阔的胸襟回报社会,是一种利人利己有益社会的良性循环。

  不忘责己之过而忘施人之恩,更是一种美德。记住自己做过的错事,是吃一堑长一智,避免重蹈覆辙的前提。一个人想要少犯错误,不断取得进步,就必须做到这一点。一般情况下,施恩者在有意无意之间都希望受益者给予回报,倘若受益者没有什么表示,施恩者往往会气恼不快。相形之下,像陈翰笙先生那样把自己施人之恩视为“自然的、应该的”,淡而忘之,不求回报,这种真诚、宽厚的善举是一种高境界。记住什么、忘掉什么,并不完全是记忆力的问题,而是世界观、人生观的问题。感他人之恩,责自身之过,恕别人之错,忘施人之惠,说到底是一种严己宽人的高风亮节,更是一种大公无私的道德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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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