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昌盛:记者采访被打凸显新闻法律缺位

19.08.2014  10:55

  8月16日零时15分左右,位于兰州市榆中县小康营乡洪亮营村,由中铁十四局施工的宝兰铁路榆中洪亮营段隧道口附近山体发生大面积滑坡,数万方黄土泻下,致隧道口被埋,隧道内5名施工人员被困。当日下午4时45分,经过16个半小时的紧张救援,5名被困人员陆续被救出,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救治。(8月18日《京华时报》)

  山体滑坡巨大的高压电塔倒塌,人员被困,工程车被埋,应当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险情及救援情况,避免引起社会的恐慌和对被困的担心,作为维护正义起到稳定社会作用的记者,采访中被威胁打骂不能不说是目前记者面临的尴尬。

  按理说,山体滑坡可理解为不可抗拒绪多地理原因造成,塌方现场前停满了各种救援车辆,警车也频繁出入,利用好媒体宣传恰好是对施工单位管理组织和积极救援一个很好的“形象”展示,然而出现的不和谐因素却是,各个路口均有工人把守。记者采访时,非但进不了现场,还遭遇中铁十四局项目部工人阻挠。一名电力工作人员在拍照时,还被误以为是记者,遭到乱拳痛打。到底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要“捂盖子”让人不解。其实,对于舆论监督的重要性,一些政府官员是了然于胸的,但由于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羁绊。一些官员却往往会将媒体的作用抛弃脑后,生怕媒体影响了地方形象和自已的政绩。在这种情误解下,面对各种社会问题,官员们往往会滥用权力封杀媒体,甚至随意抓捕记者。

  近年来,“记者被打”问题越来越多见绪报端,有记者采访时被扣留了,采访设备被抢被砸了,采访后被打击报复了,被网上通缉……所有有关记者采访的遭遇都被提起。公、检、法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在执行公务时,也经常会遭到阻挠,甚至是被袭击,但他们的执法有具体的法律保护,可以说,推一下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就有可能涉嫌妨碍公务了。而作为同样维护正义,起到稳定社会作用的记者在采访中被威胁、被打骂只能算是民间的纠纷,被当作是“老百姓之间的纠纷”。这不能不说是目前记者面临的尴尬。从外部环境来讲,随着社会一些矛盾的激化,加上一些制度和法律的不完善,让记者在这场矛盾中承担的任务过重,监督舆论报道过多,从而加重了记者的采访风险。其次,新闻法律缺位,记者职务性质没有明确的界别,致使记者在采访中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从内部方面讲,目前从业人员普遍年轻化,沟通能力、现场控制能力、应变能力、防范能力较差,也是导致现场矛盾升级的原因之一。

  健康的社会依赖健康的媒体,记者既然是一种职业,那就应该有本行业的职业规范与道德,有一套完整的行业自律条款,在这方面其他的权力部门也不必过于插足。对于舆论监督,我们不仅应该向官员普及常识,也要加强法律与制度的保障。唯此,舆论监督才能持续,才不会为权力所左右,记者的权力才能得到保障,才不会受到权力的伤害。当记者更有尊严地进行采访、进行舆论监督的时候,权力才能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人民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