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监狱犯人诈骗 14人受处3人立案

28.01.2015  17:49
原标题:讷河监狱犯人诈骗 14人受处3人立案

讷河监狱服刑人员王东

监狱党委书记被撤职;调查组表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王东与受害女性何某发生性关系

日前媒体报道,黑龙江省讷河监狱在押犯人王东,利用手机诈骗多名女性事件,引起社会广泛高度关注。

27日,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对外通报了事件的调查及处理结果,对于外界关注的受害女性何某是否与服刑人员王东发生“性关系”问题,调查组表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们当时发生性关系。经查,受害女性何某的丈夫确实是警察,但不是监狱警察。包括讷河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老莱农场董事长高庆祥在内的14人受处分。

焦点1 王东如何获得5部手机?

前2部从出监犯人手中得到,后3部从受害女性李某处得到

经查,服刑人员王东入狱后使用过5部手机。2013年1月,罪犯王东从出监犯人张某手中得到1部手机,后被监狱清监时发现没收。2014年4月,王东又从出监犯人孟某手中得到1部手机。王东于2014年5月用这部手机开始上网聊天,以谈恋爱为名先后骗取3名女性信任,后又以裸聊视频相要挟,迫使2名受害人到监狱会见共餐。

后3部是从受害女性李某处得到的。2013年8月8日,受害女性李某来到讷河监狱。按照王东的要求,李某把1部三星5S和1部299元三星小手机放到监狱门口孔德玲开的一个菜店里,后在民警的安排下,李某与王东在共餐室共餐。共餐期间,李某在桌子底下偷着给王东一部小米2S手机。在民警未进行认真搜身的情况下,王东顺利地将这部手机带入监内。放到孔德玲菜店里的2部手机三星5S和299元三星小手机当天由民警李海军取走,进入监区交给五监区服刑人员张某,张某又把手机给了王东,罪犯王东入监后所使用的5部手机,其中,2部在清监时被没收销毁;1部手机罪犯王东主动上交给监区,已销毁;另外两部手机已交司法机关。

焦点2 何以多次会见聊天女性?

会见人找到民警给钱,民警未核实身份就为其办理“会见证

罪犯王东与何某(化名)会见四次,与李某(化名)会见两次,与蔡某(化名)会见两次。在这些会见中,罪犯王东告诉会见人找到民警,分别给了他们500元至1000不等的钱,民警为其创造了便利条件得以会见。

何某第一次到监狱会见时,找到监狱原看守大队大队长,给了1000元钱,为其提供了便利。而监狱会见室民警,未对何某身份进行认真核实,就办理了“表兄妹”关系的会见证。2014年10月29日,何某第四次会见服刑人员王东时,民警只凭身份证和何某口述又办了一个“会见证”,关系一栏写着“夫妻”,原证被民警收回销毁。

受害人李某共到监狱会见王东两次,2014年6月30日,李某找到原五监区民警并送给其500元钱,他带着李某到接见室为其办理了会见证。

王东还以合伙做生意为由,骗取李某和蔡某钱财,其中李某4万元,蔡某7.6万元,共计11.6万元。所骗钱款汇入到王东姐姐和姐夫掌管的账户上。经检察机关侦查、厅局联合调查组调查,服刑人员王某诈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现已移送检察机关等待提起公诉,依法加刑。

焦点3 究竟有无发生“性关系”?

带犯民警和看守大队大队长证实,未发现王东和何某发生性关系

受害女性何某称2014年6月25日第一次与服刑人员王东在会见室共餐时发生了“性关系”。

经了解调查,服刑人员王东通过手机微信先后与社会无业人员何某、李某、张某、王某等人聊天。在聊天中,何某、李某分别将其裸照发给罪犯王东,并与其进行裸聊。王东获取二人的裸照后,开始对二人进行要挟,要求何某、李某到监狱看他。

2014年6月25日,何某第一次到监狱与服刑人员王东会见共餐,五监区民警带王东到共餐室与何某共餐,由于当时王东两腿不能走路,是由同监罪犯背到共餐室的。开始何某和王东在餐桌对面坐着,趁民警没注意何某坐在王东一侧,值班民警看见后呵斥他们分开坐,共餐时间一般规定为二十分钟,何某和王东坐在一起的时间约十分钟左右。监狱的共餐室为大厅,没有单独的房间,可供十余人同时共餐,当时还有其他罪犯共餐。

经询问五监区带犯民警和看守大队大队长证实没有发现王东和何某共餐时发生性关系,经询问负责监控的民警,没有发现王东和何某共餐时发生性关系,审讯王东本人,他不承认与何某发生性关系。

调查组为了取证,将共餐室的监控设备封存并派专人专车押送到权威鉴定中心并委托其进行鉴定恢复影像资料,在通过数据复制及数据扫描等技术手段获得视频信息后,目前暂未发现2014年6月期间的视频监控录像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