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监狱猎艳门“证据不足”欲盖弥彰?

30.01.2015  12:42
原标题:讷河监狱猎艳门“证据不足”欲盖弥彰?

讷河监狱猎艳门“证据不足”欲盖弥彰?

背景 :黑龙江在押犯狱中猎艳案调查结果公布,讷河监狱长政委等14人被处理。调查称涉案犯人王东与探望女子发生性关系证据不足,事发监控视频因时间久远无法还原。

新京报发表刘雪松的观点: 每次舆情的倒逼,官方给出的结论,都是以“结果”来定论的,但真正的结果是挤牙膏一样的正在进行时。这么耸人听闻的狱中案,去年11月初就有受害人报案了,当地检察机关介入后,18天就有了结果,但停留在了监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内部处理上。今年1月媒体曝光后,当地再次介入调查6天时间,昨天下午给出了14人被处理的结果。有意思的是,这14人是哪14人,怎么处理的,都没说清楚,连在押犯王东究竟有没有与“穿过监狱来睡你”的女人发生关系,也是以“监控视频无法还原”为由,没跟社会说清楚。有害群之马不可怕,怕的是讷河监狱这样将自身置于法治之外所滋养成长的“马群”,更怕的是面对这个“马群”长时间的监察竟然不能让他们悬崖勒马。这正是民众对于一次次调查结果不信任、对于一次次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原因所在。

现代快报发表观点: 昨晚的最新消息是,对于讷河监狱监管民警涉嫌渎职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要求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迅速开展案件调查,并于1月27日派人赶赴现场指导案件调查。最高检的介入,其实是对民间质疑的最好呼应。同时也印证,此案的现有“处理”存在极大的硬伤。只有对这样的“处理”进行再处理,及时果断地纠错,才是对公平与正义的应有呵护,更是对法治尊严的坚定捍卫。洛阳监狱内贩毒吸毒案、深州监狱的越狱事件、铁岭监狱内贩毒贩酒案……让人们看到,“监狱风云”不只在讷河监狱翻滚。彻查每一起案件,只是一个开端。

小蒋随想 :从疑罪从无的角度,没有监控视频,就没法将犯人王东与探望女子发生性关系一事做实。似乎监狱的警察就可以减轻一些责任。问题是,监控视频为何会消失且无法复原?这难道不是欲盖弥彰与此地无银?即便这件事能敷衍过去,讷河监狱从2008年到2014年6年时间里,数名服刑人员先后自杀身亡,还有一名狱警在被传讯后自杀,监狱内被传赌博成风,许多犯人都有手机,监狱内的手机信号屏蔽装置“失灵”,这一系列的问题是某些人试图不断掩盖子就能“烟消云散”的吗?或许,正是看到了“自查自纠”的无效,最高人民检察院才予以重视与介入。希望“监狱风云”能得以全面查处,让改造犯人的场所不再“乌烟瘴气”,避免丑闻以及恶性事件再度发生。

中央机关公车拍卖火不等于“万事大吉

背景 :近日,中央机关公车举行了两场拍卖,场面火爆,溢价率高。

新京报发表观点: 拍卖公车,具有釜底抽薪之效。公车拍卖了,意味着不可能是象征性封存,风头一过再启封使用。按照制度设计,“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因此,拍卖的公车越多,越说明车改动真格;公车拍卖收入越多,越是好事。中央公车拍卖,为“最严车改”探路,但公车拍卖毕竟只是车改的一个环节。接下来更重要的是,防止相关人员左手领车补,右手动用公帑再买新车;还需从预算编制等方面,防止中央机关在公车配置上乱花钱。通过最严格的制度约束和最有力的多元监督,遏制“车轮上的腐败”,使最严车改不会浪得虚名。

小蒋随想 :目前看来,中央机关的两次公车拍卖很公开,没有出现私下贱卖、损公肥私的情况。这应对后续的地方公车拍卖起到示范作用,所有公车拍卖都应接受社会监督。当然,将一些旧公车卖掉不等于“万事大吉”。事实上,一些地方还是保留了部分公车,还成立了公车服务队,宣称按照市场化的模式运营,谁用车谁缴费。问题是,保留下来的公车可能被一些领导觊觎,一些单位还专门设立了用车经费。如此一来,某些人既拿着“车补”,还能花公款租公车,反而能更多地占公家便宜。再者,如果权力没有得到应有的约束,某些干部还可以接受商人或主动或被动的“借车”,并让后者承担车辆维护与油费等开销。作为交换,权力者对商人的请托“高抬贵手”。车改是减少特权与腐败浪费的一种途径,但核心还是要监督约束权力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