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樟斗-左拔矿区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报批稿)》审批意见的函 赣水资源字〔2014〕16号

08.04.2014  17:41

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2013年7月14日,江西省水利厅在南昌主持召开了《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樟斗-左拔矿区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省水资源管理中心、赣州市水利局、大余县水利局、项目业主单位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及编制单位赣州市水文局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编制单位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形成《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樟斗-左拔矿区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报批稿)》(下称《报告书》)。现将审批意见函告如下:


 

一、樟斗-左拔矿区位于大余县樟斗镇与左拔镇范围内,具有80多年的开采历史,目前矿山生产规模为采选规模为1000t/d(30万t/a),年产钨精矿1320吨。

二、《报告书》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取水要求及现状生产、取退水情况等作了概述,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取用水合理性、取水水源、取退水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的要求。

三、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资源分析与论证范围、工作等级(二级) 和水平年(现状年2011年,规划年2020年)。

四、该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大余县境内,有樟斗和左拔两个矿区,取水用途有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水源有矿坑排水和地表水。左拔矿区用水为采矿用水(排水),矿坑排水量26.28万m 3 /a(720 m 3 /d),取用水量3.78万m 3 /a (126 m 3 /d)。樟斗矿区采矿用水全部为矿坑排水,矿坑排水量32.45万m 3 /a(889 m 3 /d), 取用水量9.60万m 3 /a(320 m 3 /d);选矿用水和生活用水全部取自章江一级支流杨梅河,选矿用水取水口(东经114°29'51",北纬25°33'22")取水量为61.86万m 3 /a (2062 m 3 /d);生活用水取水口(东经114°29'51.7",北纬25°33'22.0")取水量为3.24万m 3 /a(108 m 3 /d)。该项目取水总量114.07万m 3 /a,其中,地表水取水量为65.80万m 3 /a(2170 m 3 /d),地下水取水量为48.27万m 3 /a (1609 m 3 /d),实际用水量为78.48万m 3 /a (2616 m 3 /d,含矿坑排水456 m 3 /d)。《报告书》根据左拨-樟斗坑口矿坑排水分析,左拔矿区坑口和樟斗矿区坑口日平均最小涌水量分别为565m 3 /d、342m 3 /d,可以满足左拨-樟斗坑口采矿用水446m 3 /d用水需求;依据樟斗水文站的1982~2011共30年的实测径流系列,樟斗矿区口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流量为2.74m 3 /s,多年平均径流量为0.8641亿m 3 ,项目取水占取水口断面流量比例较小。根据赣州市水环境监测中心的水质监测成果,取水口断面所监测水质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水标准。本项目取水水量、水质均能满足该建设项目的取用水要求。

五、《报告书》依据工程实际运行情况,结合定额管理要求,分析出万元产值取水量和矿区生活每人用水量分别为50.6m 3 /万元和120L/d;依据用水定额指标和工程生产规模,分析出本工程的取水流量为2616m 3 /d,年取水量为78.48万m 3 /a。取用水基本合理。

六、基本同意《报告书》中取用水可靠性与可行性分析结论。

七、该建设项目退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矿坑排水,左拨矿区矿坑水直排量为17.82万m 3 /a (594 m 3 /d),樟斗矿区矿坑水直排量为17.09万m 3 /a (569 m 3 /d),均直接排入杨梅河。尾矿库收集生产废水、废石场废水和尾矿库地表径流,经沉淀、曝气、澄清后部分回用,多余部分通过尾矿库溢流井排入杨梅河樟斗河段,日均排放量为92.13万m 3 /a(3071 m 3 /d)包括尾矿库地表径流量48.96万m 3 /a(1632 m 3 /d)、生产废水排放量43.17万m 3 /a(1439t/d)。根据实际运行监测数据分析,主要污染物是pH、CODcr、Cu、Pb、Zn、As和SS,工程正常退水对下游水功能区和第三者影响较小。同意该项目排污口设置方案。

八、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措施。

九、你公司应加强地表和地下水资源的保护。排污口所在河流水量较小,纳污能力有限,你公司应建设事故应急排污池和水质监测设施,确保事故情况下杨梅河水质安全,特别是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在尾矿库退水口下游100m和2000m分别布设水质监测断面,定期监测评价各断面水质。你公司还应在矿区内应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加强矿区地下水位监测,防止矿坑涌水形成地下水漏斗,引发次生灾害。

十、请你公司接此批文后,携带申请取水许可报告、取水许可申请书、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表(可从网站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jxsl.gov.cn/进入网上办事-表格下载)等有关材料,到大余县水利局办理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相关手续后,方能合法取退水。

十一、若本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附件: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樟斗-左拔矿区取水工程水资

源论证报告(报批稿)

 

 

                                                                  江西省水利厅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