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1设区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19.11.2013  10:37

    11月18日,江西省环保厅消息,该省11个设区市已经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其中,除赣州、上饶两地还在等待赣州、上饶市政府批复外,其他9个设区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均已获得政府批准。

  江西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8月27日,省环保厅就下发了关于加快划定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75%以上,其他设区市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南昌市、吉安市、抚州市、新余市、鹰潭市已经下发了相关通告,完成了禁燃区划定工作;赣州市、上饶市环保部门完成了前期工作,已报送赣州、上饶市政府代审定;九江市、景德镇市、宜春市、萍乡市先前制定的禁燃区面积符合要求,未重新制定。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情况

  1.南昌:一、枫生高速、黄家湖东路、广兰大道、玉屏东大街、双港南路、赣江北大道、赣江中大道、赣江南大道、祥云大道合围区域。二、沿江南大道、沿江中大道、沿江北大道、富大有路、昌东大道、解放东路、高新南大道、昌南大道合围区域。

  2.九江:一、浔阳区:长虹北路以西,长虹大道以北,九龙街以东,长江岸线以南;二、庐山区:昌九高速公路以西,前进东路以北,十里大道以东,长虹大道以南;三、九江开发区:九龙街以西,十里河和鹤问湖以北,新开河以东,长江岸线以南;四、庐山:庐山山上牯岭地区。

  3.景德镇:城区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4.宜春:袁山西路、袁山中路以南,平安路、学府路以北,明月南路、明月北路以西,环城西路以东范围以及宜阳大道以北、高士路以东、申江路(暂定名)以西、环城北路以南。

  5.萍乡:东至白源街,西至湘东镇,北至昌金高速公路,南至安源区五陂镇。

  6.鹰潭:南至320国道,北至高铁线,西至206国道,东至月湖新城。

  7.新余:二环以内的主城区、高新区生活片区、仙来新城城区。

  8.吉安:螺子山北路—井冈山大道—凤山大道—平原路—君华大道—吉祥路—水库路—京九铁路—青原大道—通源大道—螺子山北路。

  9.赣州:新赣南道为西,梅关大道以北,105国道以南,内环快速路以南的合围区域。

  10.抚州:王安石大道以北,西津大道(含江西顺富印染有限公司)以东,抚河大道以南,昌抚路、汝水大道以西;抚州高新区园区四、五期,火车站新区;临川区上顿渡城区,临川温泉旅游风景区。

  11.上饶:滨江上城—信州大道—槠吉路—槠溪北路—槠溪南路—志敏西大道—叶挺南大道—五府山路—沙洲路—玉丰路—滨江东路合围区域。(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