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设立公共监护制度 废除嫖宿幼女罪

03.03.2014  12:47

  河南商报特派北京记者 赵强 孟令强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我国应设立公共监护制度,如果对孩子监护不力,应追究监护人的责任,并剥夺其监护权,让孩子接受公共监护。

   现状

   媒体去年平均2.92天

   曝光一起性侵儿童案

  昨天,由“女童保护”公益项目和团中央未来网联合主办了一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女童保护座谈会”。“女童保护”公益项目制作了“2013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性侵儿童恶性案件在全国呈高发态势,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被媒体曝光的案件高达125起,平均2.92天一起。

   呼吁

   孩子受侵害家长要担责

  应从法律角度强化监护人的责任,孩子受到性侵,监护人更应担责。在国外,没有履行监护职责会被剥夺监护权,孩子由社会或政府监护。我国没有这种制度,但社会确实需要在父母监护之外,设立公共监护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

   再提“废除嫖宿幼女罪”

  去年,最高法院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最高法院希望能够与社会各界共同推动全国人大法工委尽快立项废除该罪名。昨天,委员、专家们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培育‘赣事’好商量品牌,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政协新闻网
解决烦心事 笑迎高铁来
●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