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设置快递门槛是赤裸的利益眼红

20.05.2015  10:37

  近日,南宁市部分小区或单位发出通知,将快递员拒之门外,转由单位有偿代发或交纳管理费后按照指定的方式发放,一些经常网购的业主直呼“不方便”。管理方表示,此举是为了加强小区或单位的管理。但也有人指出,加强管理只是幌子,这样做,实际上是有利可图,要抓住快递“最后一公里”的商机来赚钱(据5月18日《南国早报》)。

  在计划经济时期,一般的单位、学校或是企业,都有自己的“收发室”,类似于现在各单位的“保安室”,除了履行正常的安全保卫职责意外,还义务代收单位个人的邮寄物品和信件信函,人们进出单位往往会习惯性的问一下有无个人信件,更有负责任的收发室人员会主动将收到的私人信件物品等,主动送到收件人手中,这一切虽没有明文规定的必须,但却是自然形成的一种惯例。自从邮寄服务诞生以来,直到如今,从未听说有单位学校小区等拒绝邮递员进门或向其收费用一说,中国没有,外国更没见报道。

  虽然投递业务放开之后,现在的快递员与过去的邮递员已非同日而语,没有人再会称他们是“绿衣使者”,但给人们带来的欣喜和为生活提供的便利却比过去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进入网络时代,网购与快递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快递公司划分的范围服务之内,将快递物品亲自送到收件人手中或是约定的地点,由收件人自取,是各快递公司与收发件人之间的服务约定。无论单位、学校或是小区物业,均有义务为自己单位人员、学生或小区居民提供收发投递物品的便利,如果不具备这种条件,更应当允许快递员进门亲自将快递物品送到收件人手中。

  实际上,报道中的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和一些学校单位及小区物业,以安全为由拒绝快递员进出大门,把自己应该为本单位职工、本校师生、本小区居民等提供义务服务的职责,进行了“市场化”,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安全”,而是把手中的管理权转化为获取利益的工具,尤其看到每天数百甚至上千件快递物品进出大门,快递业务异常火爆的情况下,产生了利益眼红心理,希望通过设置进出门槛来从快递业务中分一杯羹。其实,这种做法不但有失道德,也违反相关收费规定,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中更找不到明确的法律依据,没有任何法规规定,合法快递员不准进出单位学校或小区的大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为快递员设置进出门槛,在获取蝇头小利的同时,却忽视了可能存在的责任风险,一旦快递物品中出现“掉包”或短少情况引发纠纷,作为最后一道收费存放的环节,很可能还会得不偿失。

  面对这些单位设置的门槛,快递公司除了“就范”几乎无二选择,然这种“门槛”导致的快递成本上升,最后注定还会转嫁在收件人身上,单位、学校乃至小区物业看似从设置门槛中获得了眼前利益,其实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遇到某些大的风险,甚至还会“赔了夫人又折兵”,总的来说,给快递设置门槛,暴露的是利益眼红,折射的义务职责缺失,赚取的蝇头小利,冒得是难以预估的风险,且扰乱的是正常快递程序,非但得不偿失,更是在作茧自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