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治江西的建设者捍卫者——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

03.07.2014  12:11

  《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出台,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全省法院系统将如何贯彻落实好《规划纲要》?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接受了记者采访。

    《规划纲要》对法治建设布局提出更高要求

  “《规划纲要》是指导我省法治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它的公布施行,是我省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张忠厚说,《规划纲要》对我省法院服务和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法治建设布局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深化司法公开、完善司法责任、改革涉诉信访、完善司法管理等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具体目标,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准则。

  张忠厚说,全省三级法院正以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研究制定《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办法

  “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规划纲要》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张忠厚说,省高院正在研究制定《服务和保障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针对审判领域反映出来的法治江西建设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立法、司法建议或决策参考。

  “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我们坚持公正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引导人们理性表达诉求。”张忠厚说,全省法院系统致力于完善诉调对接、案件受理、费用结算、诉讼服务和投诉建议五大类业务办理窗口功能,提升司法服务质效。此外,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拓宽群众监督和参与司法的渠道。

    把落实《规划纲要》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全省法院系统将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执法办案、社会关切和顶层设计,把落实《规划纲要》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张忠厚介绍说。

  这些举措包括: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经济发展、行政执法、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疏漏与不足,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利用好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完善立案、导诉、诉讼费用缴纳、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的真诚与诉讼救济的便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使“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大重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江西日报记者张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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