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还没办齐 开发商就要交房

12.10.2015  10:46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吴剑锋报道:省城章女士贷款购买了位于青云谱区新溪桥路202号鸿鹏福邸一套130万元的房子,虽然商家在约定交房日期前通知收房,但购房者要求商家出示符合交房条件的相关证件时却遭敷衍。

  章女士说,她在验房时,发现房子的窗户打不开,安装空调的地方还没有打好通管子的洞,层高也没有商家所承诺的2.9米,只有2.75米。不仅如此,当他们要求开发商出示符合交房条件的相关证件时,工作人员提供不出来,称相关证件在一名怀孕的工作人员那里保管。“按规定,开发商交房应该公示相关证件。”章女士认为商家是在找借口,质疑开发商违规交房。

  此外,在交房时,工作人员还要求章女士交超出面积的房款。但当章女士提出想查看房屋面积实测报告,对方也未能提供。

  通过章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记者看到,出卖人应当在今年9月30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取得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才能将房子交付给买受人。

  “开发商提供不出备案表,现在已超过了交房日期,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章女士表达了自己的诉求。

  针对购房者反映开发商涉嫌违规交房的问题,江西鸿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到目前他们确实还未取得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但并不是开发公司造成的。现在唯独消防验收还没通过,楼盘的消防验收是合格的,只是外围与楼盘有牵连的消防通道没有通过验收,主要是因为旁边有一个临时菜场,堵了消防通道。新菜场已在装修,临时菜场马上要拆了,所以备案表很快能拿到,预计本月底。对于违约交房一事,购房者不想收房也可以,可以按约定处理。对于层高的问题,该负责人说,2.9米指的是包括楼板厚度,如果这一点违背了规定,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