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凭出身证明即可落户 南昌率先启动户籍制度改革

03.04.2014  01:37

  今视网4月2日南昌讯(记者 申莹莹)4月2日,记者从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了解到,从4月起,南昌市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户籍新政,新生婴儿仅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户口落户。

  据南昌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副支队长赵峰介绍,自2014年4月1日起,南昌市执行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户口落户的新政策,即过去新生婴儿办理户口登记时,派出所要核验其《生育服务证》或《再生一胎服务证》,而现在,新生婴儿办理户口登记,派出所只需要其提供真实合法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手续。

  同时,南昌民众在办理完成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后的一个月内,需要将办理情况及相关信息通报同级计生部门,作为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

  “实施针对新生婴儿落户的户籍新政,主要是为了解决多年来因公安和计生部门协作而形成的众多新生婴儿未及时得到落户的问题,同时考虑到新生婴儿未及时落户给他们生活、学习带来的不便而采取的人性化措施,落户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没有关联。”南昌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副支队长赵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