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评:依法保障医患平等权益是治“闹”之本

30.11.2014  19:50

  曾经被医闹事件折腾得苦不堪言的江西,正在探索用法冶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医患纠纷、打击医闹,医疗纠纷总量逐年递增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今年1至10月份共发生医疗纠纷268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1.2%。(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11月29日)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医疗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差距日益缩小,生存率和治愈率都有明显的进步。但与此同时,医疗单位所承担的医疗风险也在逐步增加,医疗科技的进步远远落后于患方的期望值,一旦治疗不顺利便发生医患冲突,“医闹”现象也随之产生,甚至成为一种职业。

  “医闹”不仅扰乱了医院的医疗秩序,对医院的医护人员的身体或精神造成了伤害,也伤害了整个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说,“医闹”的出现,源自患者家属的需求,而“医闹”的兴起,则表明原有的权利保障渠道已失效,不能有效保证患者家属求偿权。

  相比成本高且耗时长的诉讼程序,选择“医闹”在求偿过程中的高效、迅速,无疑对患者家属有着相当大的诱惑。加上多数医院出于息事宁人的惯性思维,和一些人利用患者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打着维权的旗号,攻击医护人员,扰乱医疗机构秩序,以达到从中渔利的目的,“医闹”也因此愈演愈烈。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医患关系的紧张与医患矛盾的升级,并非只在朝夕,而是一个长期叠加与累计的结果,对此,医患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何有效的治理“医闹”,全国各地都尝试了多种严打的做法,但成效甚微。

  为治理“医疗”,今年以来,江西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取得较好成效。制定并实施全国首个地方性医患纠纷处理法规;设立各级医疗调解中心,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理合法的程序厘清过错方、划分责任程度和明确赔偿标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对不合法不合理的诉求,说明理由、疏导情绪。

  这一边是加强医院安保力量、坚决处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遏制了“以闹取利”等不正常现象,切实保障了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另一边是建立和加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力量,“让患者气有处出、牢骚有处发、诉求有人理、困难有人帮”,切实保障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笔者认为,治理“医闹”的核心在于能否公正平等地保障医者和患者的正当权益。要根除“医闹”顽疾,靠严打只能治标不治本,应该从法律制度层面采取措施、弥补漏洞,努力做到既让患者能够快速高效地维权,又让医院在面对“职业医闹”时能够得到强有力的制度救济与措施保障。(胡康林)